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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快意人生 第8章 救美

    徐娟想掏手机,几个混混却已经不耐烦了,开始拉扯徐娟的胳膊,企图将她拽进路边的废墟,强哥在一旁得意地看着小弟们的“积极”表现。

    徐娟被吓着了,一般这种学生混混最热衷的是打架,对于女生不过是起哄、送情书,她没想到会有今晚这么恶劣的事情,她一边拼命挣扎,一边大叫:“来人哪!”“救命啊!”

    黑色的夜吞噬了她的呼救声,周围一片死寂。

    强哥大笑:“学姐,叫破喉咙也没人来!这附近就没人住了。还是留点劲,呆会再叫吧,哈哈……”

    两个混混分别架起徐娟的一条胳膊,徐娟拼死挣扎,头发已经散落了下来,但是两边的混混都比她高,她被架起后脚刚点着地,她扭腰使不上力气,用脚踹又踹不着。

    徐娟绝望了,她现在特别后悔没有让爸爸来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滚落下来,她已经看到了无尽的黑暗与绝望的未来。

    ~

    一声清脆的自行车铃响,一辆自行车从东边猛蹬过来。车速飞快,直奔几个人撞了过来,并且骑车的人一直按着铃铛,并没有刹车的意思。

    看着飞驰而来丝毫没有减速迹象的自行车,几个混混开始大叫:“刹车!刹车!”

    终于有人来了,徐娟又有了希望,透过泪眼发觉来的人有些面熟。

    来人猛蹬着自行车,直冲混混撞了过去,混混都慌了手脚,徐娟趁机挣脱开来,跑到了自己的自行车后面,有了自行车的遮挡,似乎又安全了一些。

    她没有逃走,因为来的人她认识,是丁驿!

    她不由地大叫了一声:“丁驿!”哭腔中带着委屈和惊喜。

    徐娟的心里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恐惧,她几乎是喜极而泣,丁驿简直是从天而降的救兵。

    混混们乱作一团,四处躲闪,有几个还撞在了一起。一个站在丁驿自行车前方的穿红色夹克的混子眼看着自行车就到了眼前,已经来不及躲避,他闭上眼睛,吓得“啊”“啊”大叫,想后退腿却已经软了。

    丁驿偏了一下车头,一脚将红夹克蹬开,这才捏下了前后刹车。

    红夹克的后面是强哥,强哥眼看着自行车直撞过来,车主抬起右脚就将穿红夹克的小弟踹开,自行车稳稳地直向他撞了过来。

    强哥也吓傻了,眼睛瞪得溜圆,死死地盯着直奔过来的骑手,只见他脸色平静,像没看见对面这几个人一样。

    徐娟的心也提了上来,直到丁驿刹车了,随着一阵让人牙酸的“咯吱”声音,自行车擦着强哥的衣服挡在了他和徐娟的中间。

    丁驿冲徐娟笑了笑,下了车,将车子支好,随手拨开车后的混混,站在了强哥的面前。

    徐娟第一次发现丁驿的笑真好看,温暖而又帅气。被她掩埋的那份情感又浮上心头,并且扎下根疯狂地生长,蔓延的藤蔓包裹着她,每一片叶子上都是丁驿的笑脸。

    丁驿拿起车篮里的棒球棍,轻轻地拍着手心,慢悠悠地说道:“哥几个,天不早了,还不回家呢?”

    徐娟又开始为丁驿担心起来,对方是六个,丁驿可只有一个人,自己的战斗力就是渣,不拖后腿就不错了。她掏出手机想拨打报警电话,这时丁驿似乎察觉了她的动作,回过头低声道:“别打电话,我能解决的。”

    徐娟疑惑地看了看丁驿,丁驿又说道:“相信我,他们不行。”

    徐娟收起了电话,她也不想把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人言可畏,传扬出去只会成为闲人的谈资,最后生成各种惊悚的版本在这个小城流传,每一个版本都会夸大她被凌辱的遭遇,然后在廉价的同情与叹息中结尾。

    听说丁驿很能打,她暗自祈祷眼前的几个混混全都外强中干。

    ~

    原来,丁驿知道今晚徐娟会遇到麻烦。喜欢一个人,总是会将一些自认为有意义的日子深深地刻在脑海里,很久才能被时间慢慢打磨掉,有的甚至是一生的记忆。

    上一世两人在一起后他就成了护花使者,每天晚上都陪着徐娟回家。直到一次晚自习后他在教室里看小说耽搁了时间,等他一路猛蹬,终于追上去的时候,徐娟已经被拖到废墟的边缘,嗓子已经喊哑了,衣服也被撕破了,鞋子也掉了一只。

    丁驿一看眼都红了,直接用自行车撞到了两个,接下来就是一场恶战。虽然这几个混混也不过是初中生,但是架不住人多,并且这种半大小子出手最为狠毒。

    丁驿最终只是惨胜,虽然打跑了小混混,自己也多了不少伤口,尤其是左胳膊还被贯穿了一个洞。

    自那徐娟对他更好了,只是丁驿的伤太重,无法隐瞒,当晚就被奶奶发现,她立刻就报了警。虽然最后没有抓到那几个混混,但是自那以后,徐娟的爸爸每天晚上都来校门口接。

    失去了晚上约会的宝贵机会,两人只能另觅时机,中午、周末、晚自习中间的大课间休息。每晚下自习后,徐娟会在自行车棚里等他,说笑几句,然后才在丁驿的注视下走出校门,跨上爸爸的摩托车。直到摩托车消失在视线里,丁驿才上车回家。

    正应了一位大作家的话:时间是海绵里的水,挤挤总会有的

    这是丁驿上一世最后的幸福时光,所以这个特别的日子在他的记忆里留下了深深的刻痕。虽然重生后丁驿拒绝了徐娟的追求,但是既然知道徐娟今晚有事,他就不能袖手旁观,任由一个花季少女凋零在几个人渣的手中。

    所以丁驿又经历了一遍昔日的遭遇,还是熟悉的场景,还是那几个混混,唯有丁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角色还是那些角色,只是剧本变了。

    ~

    强哥先是被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吓了一跳,他已经听到那个女孩叫“丁驿”了,看来两人认识,说不定是同学。他上下打量了丁驿,足足比他高一头,蜂腰乍背,很面生,之前在这一片从没碰到过。

    强哥暗骂晦气,到嘴的天鹅肉可能要飞了。

    一般的学生碰到这类事情要么害怕,躲着走;要么愤怒,上前斥责、开打,但是丁驿却轻松地很,挡在徐娟的面前,平静地扫视着几个混混。再看他拿的棒球棍就知道是常打架的人,棒球棍使着顺手,又不属于管制刀具,打人很疼又不容易致命。

    强哥不敢贸然动手,只是怒道:“你谁啊?来当木桩子啊?知不知道,我是她男朋友!”

    他也担心碰到硬茬子,所以先试着恫吓几句,摸摸底细。欺软怕硬,看人下菜碟是当混混的基本技能,一句话不对付就上去干的肯定活不长。

    “这是我们强哥,城北的老大,你小子想死啊?”

    “你小子谁啊?来找揍啊?”

    几个混混立刻跟着叫嚣。

    徐娟急忙叫道:“他瞎说,我根本不认识他!”她气的脸都红了,这人真不要脸,竟然冒充她的男朋友,万一丁驿误会了怎么办。

    丁驿回头笑道:“嗯,我知道。”

    有了他的这句话,徐娟这才放下心来。

    丁驿又转脸对强哥说:“你肯定记错了。”

    强哥牛眼一瞪叫道:“我记错什么了?!”

    丁驿用棒球棍轻轻敲打着左手心,得意地说道:“我才是她男朋友。”

    徐娟脸红心跳,心想这丁驿的脸皮也够厚的,你明明拒绝了我好吧。

    丁驿温声道:“哥几个,早点回家吧,天不早了,明儿还要上课呢。”

    强哥终于不再忍耐了,他看出来丁驿想和平解决,这种作派明显不是混社会的,混社会的学生要不已经将棍子抡了过来,要么就强忍内心的害怕,开始数起自己认识的各种社会上的“大哥”。

    既然是遵纪守规的学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强哥对着丁驿当胸就是一拳,“回你妹!”

    他在心里盘算了,丁驿只有一个人,自己却是六个人,丁驿再能打也得被放倒,所以他决定用拳头解决问题,好好教导丁驿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