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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教你这么写小说的 第二十六天:日记本(三)

    先来几个人名:

    江颖叔、麦有观、梅弘政、于佛婢、蒙尔志(等等)...

    都是通过快速起名随机生成的,

    如果出现撞车的情况,那就真的是巧合了。

    可能有人就会问了,龙套到底要不要给他们起名字?

    路人甲叫多了,主角都有可能是这个名字。

    张三喊习惯了,哥们儿也能叫成李四、王五或者赵c什么的。

    所以,看个人习惯,我就很喜欢给龙套起名字,虽然大部分时候都不怎么用的到龙套。

    一直都是主角自说自话,作者在一旁自娱自乐,完全没有读者参与的空间,就更不要说什么龙套的参与感了。

    龙套和读者一样,都毫无存在感。

    尤其是后者,这一点作者实在无能为力。

    因为这玩意儿作者自己也吃不下去。

    不可能你做了一道菜,不用心糊掉了,还要让别人全都吃下去不说,还要夸你菜做得好。

    那是不可能的。

    有那么多好菜在这里,何必非得看这一本烂作呢?

    等我想清楚这一点后,就忽然意识到,我真的不适合写小说。

    也就只有像这样,随手写点东西,才能勉强度过无聊的时间,自己大抵是自己最后一个读者了。

    在旷野上,三匹毛色不一的马儿在向南行去,它们和它们驮载的骑手一样倦怠、疲惫,积累一层旁人可见的,混杂汗渍、尘土的污垢。

    他们既无跟随的仆从,也没负重的驮马,破旧罩袍下是缺少打磨、保养的护甲,在西垂日暮里黯淡无光。

    入鞘的佩剑垂于马鞍一侧,另一侧是未上弦的短弓和空空的箭囊。

    三位骑士无意使用它们,只是麻木、机械地催促马儿快些,赶在落日前寻得一处歇脚的棚屋。

    短暂的沉静之后,其中一位骑士猛地抬头转过身来。

    在他的身后不远处,也就是在这片旷野的入口处,似乎有着一名少女站在那儿。

    即使相隔了数块砖石,依然可以感受到那名少女散发出的特别气息,像是太阳,是某种温润人心的感觉。

    那绝不是由一定的五官与身高肥瘦比例,在加上靓丽的发色与眼瞳所构筑成的标准美。

    少女从连衣裙的裙摆及袖口露出来的手臂与双腿白皙的肤色,会让人联想到正午白日...

    不,正午的烈日总是让人的双眼感受到痛楚,少女的肌肤是更为柔和的,由此不难幻想到少女在某个高台上熠熠生辉的模样。

    她纯白色的洋装是最简单的款式,只是在恰当好处的地方缠上了黑色的缎带,从中伸出纤细的手臂与双腿看起就像被更新的皮肤紧贴着一样。

    或许应该用最为华丽的首饰与服装对这个少女进行修饰,但事实上似乎她已经足够美丽了,再多的锦上添花也只是一种累赘。

    “你们好。”

    少女微微向着三位骑士叩首。

    虽然地上的一切都沐浴在阳光之下,但事实上这里所有一切摸起来都冷冰冰的。

    透过密封玻璃照进来的阳光,腐败花朵散发出来的甜味,一切都是被磨光的大理石的触感。

    但因为少女的出现,即使她所站的地方位于旷野的背光处,这个世界似乎第一次被点亮了,它变得无愧这个“世外源”的称号。

    三位骑士仿佛从某处听到了声响,腐朽的手臂拍打各自肩膀的声音,天使已经降临于此,现在正是一鼓作气完成生前夙愿的时候。

    “可以请问一下,你们为何而来吗?”

    少女抬起头说着向前踏出了一步,她的硬底高跟礼鞋在与砖石的碰撞中发出了响亮的咚声。

    在白得有些虚幻的背景当中,少女黝黑的长发格外醒目,她的微笑也是一样,那薄且红的嘴唇像是耀眼的红日。

    太阳,太阳,太阳。

    怎么尽是太阳。

    这个少女就像是光芒的化身一样,如果真是如此,那所有见到她的人,肯定都会心甘情愿地让自己的双眼因为直视她而被灼伤。

    每一座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都市传说。

    像什么白色鳄鱼、缠尾鼠王、大个子叔叔、厕所小女孩等等不一而足。

    甚至为了争夺某些脍炙人口的故事发源地,借以开发当地旅游资源、拉动就业和周边商品贩售,临近几个城镇大打出手的事情更是层出不穷。

    但要说,在市井传闻里能挤出什么干货,“万事通”肯定算是乡野土产之一。

    连象牙塔这座久负盛名的魔法教学机构里,也会有万事通乔这类人生根发芽的土壤,乡间此等人物更是开枝散叶,把求知和探奇的根须伸进城市每一处隐秘角落汲取营养。

    他们结成的种子叫“包打听”,嗅着奇闻异事的味道散落各处,说不准什么时候他们中就会诞生下一位控制城市流言蜚语的万事通。

    越过水草丰美的卡赞平原,随离开迪比利斯的商队一路向西,走出平原就会遇到一座赫然耸立的白石城市,环形的城墙仿若盔甲般层层叠叠,将这座城市包裹的严严实实。

    城如其名,就叫白石城。

    它是抵近罗兰斯特首都迪比利斯的前沿,更是卡赞平原尽头的桥头堡。

    这座城市除了皇帝钦命的市长外,权利最大的不是商盟办事处,也不是各大行会的分支部门,而是一位叫桃花娘娘的万事通。

    三位骑士正是为此而来,故事也由此而展开,这里就不展开了。

    在讲授进化遗传学这门课的时候,我的老师通常会花一节课的时间与学生们一同讨论那些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的生物行为,以及它们背后包含的进化学意义。

    在事先准备好的几个例子里,我最喜欢他谈论的是大马哈鱼的洄游行为。

    大马哈鱼是一种性情凶猛的肉食性鱼类。

    它们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海洋里,

    但每年春夏之交的时候,上亿条达到性成熟的大马哈鱼会在大洋中心聚集起来,一同穿越无边无际的宽阔面,进入淡水流域,

    然后逆流而上数千公里返回自己的出生地,位于江河上游的浅水溪流,

    在那里繁衍后代。

    由于成年的大马哈鱼已经完全适应了海洋生活,因此当它们进入淡水后,这些大马哈鱼必须停止进食并不断排出多余的水分来避免体内渗透压失衡引起的器官衰竭。

    这也意味着它们只能依靠体内存储的能量完成自己在淡水中的这段旅程。

    它们会连续逆着水流游上好几个月的时间,跃过数米高的瀑布,躲过天敌的捕捉,涉过勉强淹没背脊的浅滩,最终才能抵达自己出生的溪流。

    在上亿条参与洄游的成鱼中,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大马哈鱼能够赢得最终的胜利。

    不过,对于那些足够幸运的大马哈鱼而言,这会是它们一生的顶点。

    接着,雄鱼与雌鱼会在清澈的溪流中安顿下来,用卵石堆筑起巢穴,相互摩挲身躯。

    然后,它们就会死去,在溪水中腐烂并被其他肉食动物吃掉。

    整个洄游过程会极大地消耗大马哈鱼的体力。

    事实上,不论成功与否,每一条大马哈鱼都会在进入淡水河流后的几个月内力竭死亡,绝无返回海洋的可能。

    这是一个有点儿违背人类直觉的例子,似乎真的很适合用来激发学生们的讨论热情。

    我们中的一些人常常会质疑这种行为的意义与价值;

    或者尝试提出更好的替代方案:

    例如,假设它们在更容易抵达的宽阔江河里产卵,保存体力返回海洋,从而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产卵对于整个种群以及大马哈鱼本身是否会更加有利?

    对于这些问题,我也曾反复想过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