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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下西楼 第六章 陷流沙

    赵无极并不明白自家世子的安排,只是心里诧异着为什么让这个初来乍到的小鬼上战场。那可是真正的战场,和打草谷的惨烈比起来,平时小打小闹砍只胳膊削根手指的,根本就不叫个事。

    刚刚弯弯心无芥蒂地把黄龙还了回来,承了个大情的赵无极,对眼前这个小鬼也看得顺眼起来,当然不希望他就这么嗝屁了。

    默默地在心里骂了句“世子冷漠”,又杞人忧天地考虑了下“这么冷漠无情的性子,以后娶不到世子妃可如何是好”的问题。

    然后看着弯弯瘦瘦的肩背,细细的胳膊腿,又想到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怎么说这个小鬼之所以从军,都和自己脱不开关系,就这么不管不顾地让他上了战场,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赵无极越想越觉得自己责任重大,顿时觉得满腔热血化作保护欲,酝酿了半天,低头沉重道:“弯弯别怕,世子不管你,赵大哥会保护你。”

    半晌不见回应,再一看,弯弯早已策马去得远了。

    这一刻我们并肩御敌,我看见你的那处伤痕,那时并不知道,这道伤痕会刻在我的心里,无法痊愈。

    暮色深沉,楼誉一行两百人,均是挎腰刀背弓箭的标准配置,简装轻骑,在夜色掩映下,从异迁崖下穿行而过,潜入大漠深处。

    异迁崖往西三百里外的峻岭之间,有个边民部落,名叫山阳,擅狩猎采药,盛产皮毛山药,靠着贩卖这些土特产,山阳的边民过得甚是富足。

    因为地理位置微妙,位于两国边境,本就是个两不管地段。大梁势弱之时,由朔国的边境州府向山阳征税,为免争端祸事,山阳部落首领依足了朔国要求,每年进贡,这已是惯例。

    后来朔国税赋日益加重,山阳人不堪忍受,怨声载道,此时大梁国力渐强,对边民采取怀柔政策,轻徭减赋。

    特别是凌南王世子楼誉到了凉州府后,每逢民俗节庆之时,还会派人带礼前往慰问,以示关怀。

    如此这般下来,山阳人自然感念大梁德善,本就是居于两国之间,无所谓国土概念,山阳人情感上发生倾斜,对朔国州府的征税官员就没有什么好脸色了。

    连续几次收税被拒,朔国大怒,派兵征讨,山阳人本就善猎,人人一手好弓箭,以少敌多竟也苦撑了十几日。楼誉闻讯,立即派兵支援,黑云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如天兵骤降,将朔国边军打退。

    这之后,山阳正式宣布归顺梁国,成为梁朝子民,归属凉州府下辖。

    近期流寇横行,地处边境的山阳首当其冲,备受流寇骚扰,虽然民风彪悍,但对方毕竟是正规军所扮,打起来无论武器还是人数都相当吃亏。

    眼看死伤惨重,山阳首领一边向楼誉求援,一边带着部落里的老幼妇孺转入深山避祸,仅靠强壮男子狩猎觅食求活。

    等楼誉接到信报,掐指一算,山阳人已被困在山中十日了。

    杀我边民,尤其是已经归顺的边民,这无疑是扇了大梁边军上下一个重重的耳光。这事如果处理不好,让大梁的边境怀柔政策如何贯彻?让大梁军队如何服众?让大梁皇帝的颜面何存?

    楼誉也不等武定帝下旨,一边写了封密奏通过秘密信路送往上京,详细叙述了这次事件的前后因果以及自己的策略,一边亲自点兵,马不停蹄地带队出发,日夜兼程去解山阳之围。

    天光泛出鱼肚白,这两百人的骑兵队已经不眠不休赶了一夜的路,人马均有疲色。

    刘征策马上前道:“世子,走了一夜,马也累了,歇歇吧。”

    楼誉微眯双眼,看向那天际云霞初放的地方,道:“传令下去,再往前数里路,有道溪流,我们就在那里饮马休息。”

    刘征领命而去,骑兵队速度不减,如一支黑色利箭,离弦而出射向大漠深处。

    因为年纪最小,又没有作战经验,弯弯被携裹在黑云骑的队伍中间,这让身为野马王的大红十分不习惯,它一向领先群马驰骋草原,此时竟然憋屈地被困在马群中不得施展,眼看着追风作为箭头一马当先好不威风,大红便对骑在马背上的某人非常不满,摇头晃脑喷着鼻息,前蹄绊后蹄,跑得趔趔趄趄。

    弯弯哪里会不知道大红的委屈,看了眼楼誉如山峻挺的背影,歪头想了想,摸摸鼻子道:“这个人不好惹,咱们别招惹他,你就忍忍吧。”

    正在此时,听得楼誉朗声叫道:“弯弯何在?”

    弯弯一愣,掏掏耳朵,叫我?左右张望,身边的黑云骑兵皆面无表情,神色冷峻。

    正犹豫间,又听到一声:“小鬼,到我身边来。”

    确定无误楼誉是在叫自己,弯弯双腿一夹马腹,策马向前。大红喜不自禁,甩开蹄子飞奔,越众而出,瞬间赶至楼誉身边,和追风并驾齐驱,摇头摆尾好不得意。

    楼誉把弯弯叫到身边后,就不再理她,目视前方专心骑马。

    弯弯百无聊赖,便盯着楼誉侧面看,晨光下,那人星眸点漆,剑眉乌浓,鼻梁高挺,犹如雕塑。

    真好看,弯弯心里暗暗地将眼前这人和阿爹比较了一下,阿爹儒雅风致,蕴华温润,这人锋芒锐利,气质如刀,一个是独步天下的翩翩公子,一个是叱咤战场的少年将军,风华气度皆是人中龙凤,难分伯仲。

    “看够了没有?”楼誉目不斜视,语气淡淡的。

    “嗯。”弯弯回过神,毫不羞涩地答道,“你长得真好看。”

    “噗”一下,边上的刘征喷笑开来。

    虽然一向知道这个小鬼说话不绕弯肠子,但是,你也太直接了吧。

    楼誉倒也淡定,面不改色道:“我是不是该多谢你的赏识?”

    “但是……”弯弯的声音好像最好的瓷碗打碎般清脆悦耳,“我觉得还是阿爹更好看些。”

    刘征双肩抖如筛糠,笑不可遏地差点摔下马去。

    楼誉苦笑,状若无意问道:“你阿爹是个什么样的人?”

    提起容衍,弯弯的情绪不自主低落下来,心里像被钝刀一点点割过,涩涩生疼,喃喃道:“阿爹……是世上对我最好的人。”

    “哦,你的功夫也是你阿爹教的?”楼誉问。

    “嗯,阿爹什么都会,很厉害的。”

    楼誉持缰的手腕微动,心中隐隐升起了期待,似乎某个答案已经呼之欲出,强自按捺住激荡的情绪,问道:“你的阿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弯弯答得干净利落。

    楼誉一愣,转头看过去,只见弯弯眼神清澈,表情无异,不像说假话。

    “开玩笑,哪有孩子不知道自己爹叫什么名字的。”刘征摇头道,“我不信。”

    可是阿爹从来都不肯说他自己的事,连名字都不告诉我。弯弯心里难过,糯米般的白牙咬住下唇,却不肯认输,呛口辣椒般争辩:“阿爹就是阿爹,他叫什么名字很重要吗?”

    楼誉看弯弯的神情,已知她真的不知,而这个“真的不知”微妙得很,身为阿爹,不肯告诉孩子自己的姓名,这事情放在一般人家确实奇怪,可是如果放在那人身上,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这么一来,可能性反而大了几分。

    想到这里,心中怜惜之意大起,看向弯弯的眼神就带上了温柔疼爱的情绪。

    提缰跃马跳过一个小土丘,见她低头咬唇,显然心里难过,便朗声笑道:“弯弯说得好,管他是谁,你只须知道他是阿爹就行。”

    弯弯眼睛一亮,她是孤儿,幼时孤苦无依,视容衍为至亲,然而自己竟然不知道至亲之人的姓名,其中的愧疚难过如潮翻涌,心中酸胀涩痛不可言语。

    此时听楼誉这么说,不但毫无小觑之意,反而鼓励安慰,心中大是高兴,吸吸鼻子道:“我没说谎。”

    “我知道。”楼誉点头。

    “阿爹真的对我很好,他还做饭给我吃。”语气中有卖弄的味道,意思是我也是有爹疼的,不是个野孩子。

    “我知道。”楼誉语气越发柔软。

    “离光也是阿爹送我的。”

    “我知道。”

    “阿爹还救过大红的命。”

    “我知道。”

    “阿爹读过很多书。”

    “我知道。”

    “阿爹懂医术,会给人治病。““我知道。”

    “阿爹比你好看。”

    “我知道……嗯?……这可不一定。”

    天光初亮,乍现万丈霞光,如金粉洒在两人的头发皮肤之上,弯弯双眼晶亮如星芒,楼誉嘴角噙着一丝微笑,两人两骑同时跃过一处沙丘,蹄声嘚嘚,向远方奔去。

    到了溪畔略为休整,马不卸鞍,人不脱盔,只是略略吃了些干粮清水,待马匹缓过力气,楼誉一声令下,骑兵队再次上路。

    秋天的太阳虽不猛烈,但晒在青黑色的盔甲上,却可以闷出一身燥汗。长时间的奔袭,汗渍加上飞扬的尘土,年轻士兵们的皮肤上黑一道白一道,黑色的是尘土,白色的是盐渍,甚是难看,但眼神依然明亮,面容依然坚毅。

    整支队伍如握紧的重拳,沉默有力地向沙漠深处击去。一个时辰后,身边眼见之处已全是沙丘,一些耐热厌水的植物零落中间,荒凉寂寥之感扑面而来。

    正奔驰间,一直跑在楼誉身边的弯弯突然“咦”了一声,纵身跃上马背,站得笔直,展目看向前方。

    此时骑兵队正高速奔驰,马速极快,弯弯就这么站在颠簸无比的马背上,全无倚靠,身体随着剧烈的颠簸晃动,如弱柳寒枝般摇摇欲坠,好像随时都会摔下来。

    楼誉眼神一紧,斜睨过去,只见弯弯看起来很危险,但整个人保持着一种奇异的韵律,身体随着马背颠簸的角度细微调整着平衡,如根系深厚的大树傲立狂风之中,虽然被吹得噼啪乱响,下盘却岿然不动,已知她从小和大红一起长大,一人一马的默契非常人可比,这套动作想必是平时玩惯的,并无大碍,便放下心来。

    但站于马背迎风狂奔这一幕,却狠狠震撼了众骑兵的心。这支骑兵多由各营精锐组成,其中不乏骑马好手,虽然关于弯弯骑术的传说在黑云骑里流传甚广,但毕竟没有亲眼所见,这些平时眼高于顶的骑术尖兵,并没有把这个瘦削稚弱的孩子放在眼里。

    此时看到弯弯竟然能稳稳站于急速奔驰的马背之上,无不瞠目。这并不是常规的战术动作,平时训练的时候,这些骑术尖子偶尔兴致来了,或玩耍或赌赛,十次中也能完成个把次这样的动作,但是因为风险太大,成功率过低,绝对不会用在实战上。

    不料这个貌不惊人的孩子竟然能够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做了出来,神态自若,动作流畅,熟练程度就好像在自家厨房炒了盘家常菜。

    这情景实在太过匪夷所思。此时看向弯弯背影的眼光就复杂起来,震撼、惊讶、羡慕、敬意……不足一而论。

    唯有赵无极表情不变,鼻子哼了一声,心道,说多少次你们都不信,还耻笑我阴沟翻船,这回可知道了,这小鬼骑马的本事有多高明,说什么阴沟翻船,那是小帆板进了汪洋大海,不翻才奇怪。老赵输给他,不得不服。

    不知道众人各自心思,弯弯站在马背上,专心了望,她自幼目力奇佳,天气光线好的时候,数十里外的草木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看了片刻,落回马背,自言自语道:“奇怪……”

    楼誉知她自小混迹这片草原荒漠,对这里地势极熟,问道:“哪里不对?”

    弯弯眉头微蹙,道:“沙丘的位置变了,虽然这些沙丘时间长了,会被风吹得改变位置,但是风吹有一定的方向和形状,现在这些沙丘的形状,绝对不是风吹出来的,应该是根基被掏空而倒塌的,那么大的沙丘,要多少只小沙鼠才能掏得空啊?”

    楼誉闻言,眼神微凝,做了个手势,骑兵队立刻放缓了速度,赵无极和另一个斥候纵马越众而出,两人两骑一左一右朝那个方向探了过去。

    “让沙丘位置变化,除了风和小沙鼠还有其他原因,比如……快速奔过的马群。”楼誉看了弯弯一眼,冷冷道,“既然不是你的野马们,那么能在这个地方出现的马群,就只有一种可能。”

    刘征面色一凛,压低声音道:“是朔军,他们不是已经在围攻山阳了吗?这些人又是去做什么的?”

    此时,赵无极和另一斥候已经奔到最近的沙丘处,滚鞍下马,手抚地面细细查看,果然沙面上遍布马蹄印,虽多而不杂乱,且是按照一定的规律排列向前,唯有队伍整齐,行进速度规律划一才能形成。再摸蹄印深度,入沙面半指有余,显然马匹负重,若不是两人骑一马,那就是马上的人重甲全盔,带着长刀等重兵器。

    默默盘算了马蹄的方向和数量,赵无极心中已有数,两人对视一眼,上马奔回。

    距离楼誉骑队还有百米,赵无极双手高举,在空中快速比画,做出几个手势。

    “两百人,重甲,全武装,约在前方五里外。”

    楼誉凝目静望,看清楚那几个手势后,冷笑:“佯装流寇还不够,竟派出了重甲战队,看来朔国这回是想灭绝山阳,给边境其他部落一个下马威,再蹬鼻子上脸地踹我们一脚。”

    事涉国威,一草一木,皆不能让!

    楼誉凌空做了个握拳的手势,全体骑兵眼神顿时凌厉,纷纷抽出腰刀,进入备战状态。

    此时赵无极已经奔回,大声道:“他们往西北边去了,距离不远,他们的装备比我们重,我们轻装全速,两炷香工夫就能赶上。”

    西北边再过去百里就是雪峰山脉,山阳部落此时就在这个莽莽山脉中和朔军周旋,苦苦支撑。

    刘征唰地拔出腰刀,激动道:“世子,趁他们不备,我们冲过去,把他们就地给灭了。”

    楼誉拉紧缰绳,抿唇不语。

    以两百人对两百人,力量并不悬殊,只能攻其不备,更何况对方重甲重兵,我们并无完全胜算,如果在这里就开打,就算能灭了对方这个战队,但是自己也难免有所折损,又拿什么去解山阳之围?

    弯弯静静待在一边,正百无聊赖东张西望,听说对方是往西北方向去,便随口说了句:“往那边跑,找死啊?”

    楼誉听得真切,眉梢一挑:“你说什么?”

    弯弯一脸想不通的表情,摇头道:“从这个方向往雪峰山去,走直线的话,中间要路过一个很大的流沙区,看起来和一般沙漠没什么区别,平时人走走没关系,但是那么重的马踏上去,肯定会陷进流沙里,不是找死是什么?”

    此言一出,不仅刘征等人,就连楼誉都变了脸色。

    “你是说,这条路上有个很大的流沙区?”

    弯弯点点头:“对啊,以前我追兔子的时候经常去,那个地方兔子能跑过去,大红不行,它太重,一跑准陷进去。”

    楼誉眼睫微垂,遮住眼中一闪而过的光芒:“可是,最后你还是抓到兔子了,对不对?”

    弯弯得意扬扬:“那当然,兔子跑啊跑啊,会口渴,而且它们以为逃脱了,胆子就会大,胆子大了,警惕性就不高,流沙区虽然大,但还是有路可走的,里面有块小绿洲,兔子跑累了最喜欢去那儿喝水,我只要在绿洲上等着就好了,一抓一个准。”

    楼誉思考片刻,缓缓抬头,嘴边挂着一丝狡黠的微笑:“很好,我们今天就一起去抓兔子吧。”

    赵无极愕然,抓兔子?堂堂黑云骑精兵去抓兔子?自己有没有听错?

    弯弯却高兴得不得了,把小胸口拍得嘭嘭响:“好啊,抓兔子我最擅长了。我还会抓野鸡,阿爹常说我是野兔和野鸡的大煞星,鸡见鸡死,兔见兔愁。”

    刘征噗地笑喷。

    楼誉神情淡定,颔首道:“大煞星,抓不抓得到兔子,今天就要靠你了。”

    随即话锋一转:“刘征。”

    “属下在。”

    “你带五十人,全速追赶朔军,一路制造声势,要让人觉得我们已经追上来,逼着他们加快速度往前跑,直到把他们赶进流沙区。记住,只能追赶不能真打。”

    “诺!”刘征领命,越众而出,令前锋营的五十军士,每人在马尾上绑上粗大的绳索。

    弯弯跳下马,蹲在一边好奇地看热闹:“绑这个干什么?这样马能跑快点?”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刘征一边忙一边问道,“弯弯,再往前多少路是流沙区?”

    弯弯歪头想了一会儿,道:“再跑大约四十里,可以看到一座黑色的石头小山,从这个小山边上绕过去,再跑约五里,就可以看到一大片小沙丘,那里就是流沙区。”

    刘征牢牢记住,默默在心里赞了句世子英明,这小鬼就是个千金难买的活地图啊,这次若不是他坚持把这个小鬼带来,不要说追击敌人,搞不好自己都会陷入困境,被流沙吞噬。

    待绳索绑定,刘征领头,率五十骑沿着弯弯指的方向和线路快速向前追去。

    五十匹马一跑起来,绳索拖地,散起漫天沙尘,只闻蹄声,不见人影,看起来仿若有大群骑兵隐于沙尘之中,追击而来,声势浩大。

    待刘征等人跑远,楼誉伸手把弯弯拎回马背,微微一笑:“现在,带我们去走走那条抓兔子的小道吧。”

    弯弯对于兵法战术一窍不通,但并不是傻瓜,此时看这情形已明白,楼誉要做的事情和抓兔子十万里不沾边,他哪里是要抓兔子,他是把那一队朔国的重甲骑兵当成了兔子。

    抓一群大活人可比抓兔子有趣多啦,而且那些人还是害死阿爹的仇人,她天生是个胆大的,这么一想,简直勇气百倍,眉飞色舞道:“没问题,跟我来。”

    一拨马头,领先骑去。

    “驾。”楼誉催动追风,紧随弯弯身侧,率剩余军士向沙漠深处奔驰而去。

    这片沙漠一望无垠,全是起伏的沙丘和寸草不生的黑色石头山,沙子里零星的仙人掌也被日头晒得有些发蔫,除了偶尔有沙鼠、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奔过,其余大部分时候看不到一个活物,景色单一重复,死气沉沉。

    楼誉等百余人就如同舢板小舟入了浩瀚大海,没有灯塔,没有路标,两眼一抹黑,毫无方向感。

    弯弯却好像回到了自己家一样,熟稔无比地带着众人绕过一座座石山,一个个沙丘,就连哪里有棵仙人掌,哪里有个沙鼠窝,她都能一一数出来。

    约莫跑了数十里,赵无极忍不住打马上前,追到弯弯身侧,大声道:“小鬼,这个地方你怎么会那么熟?”

    弯弯头也不回,毫不在意道:“如果你从小就在沙漠里追兔子、打野猪、躲狼群,你也能那么熟。”

    “你平时都吃这个?”

    “是啊,有时候也打了狼皮去卖,换点盐粮,这里天冷,狼皮值钱得很,一张皮子能卖好多银子,还可以买新衣服。”

    “你阿爹呢?”

    “阿爹生病了,做不了重活。”

    她说得有口无心,字里行间却让人觉得辛酸艰苦。

    赵无极虽然出身农家,好歹上有父母下有兄弟,日子过得艰难却不缺一口饭吃。想到弯弯小小年纪就要在这死气沉沉的荒漠上打猎觅食,养活自己,看她的眼神就带上了深深的同情。

    这孩子究竟吃了多少苦,才能在这么险恶的环境里长大啊?

    想到之前自己的“恶行”,心里便有了深深的愧疚,刚想开口,就听到弯弯兴奋地大叫:“到了,就在前面!”

    弯弯催马快行数十米,跃下马背,眼中星芒闪烁:“看,就是这里。”

    楼誉凌空握拳,身后百骑齐刷刷停住,纷纷翻身下马。

    只见眼前无比辽阔,一个个形态小巧的沙丘如波浪般连接,此起彼伏,望不见边际。乍一看和一般沙漠没有什么区别,可仔细看去,却发现那一个个沙丘大小几乎一样,就连起伏的角度都一致,远远看去像无数条一模一样的曲线,往天边延展。

    “这流沙可厉害了,我亲眼看到过一头大熊陷了进去,一会儿就没了顶。”弯弯把离光插进腰带,还没忘记把装干粮的袋子背上。

    其余黑云骑兵皆是强弓腰刀的标准配置,唯独她只带了一把匕首,想想也对,她又不会射箭,带了也白带。

    赵无极看着前面形态诡异的一片荒漠,忐忑道:“到处都一样,看不出有路啊,你怎么知道如何走进去?”

    弯弯拍拍身上灰土:“跟着小黑走过,小黑比我重多了,它能走的地方,我就能走。”

    赵无极闻言心中惴惴,再看看弯弯瘦削的身体,顿时非常后悔这两天吃得太多,万一自己比那只黑豹还重……弯弯抚摸大红的鬃毛,看向楼誉:“马进不去,我们得步行。马儿们就跟着大红,它知道在哪里等。”

    楼誉令所有黑云骑兵下马整装。

    众将士均下马整束靴衣刀弓,只待楼誉一声令下,该袭该击,均能动若流星风火。

    弯弯一声呼哨,战马们纷纷集中到大红身边,这些军马久经阵仗,处乱不惊,其中更有好几匹出自弯弯的马厩,对大红早就十分熟悉,此刻以它为首,没有半点违和感。

    上次大红虽然输给了追风,可是到了这里,就好像土匪头进山寨,到了自家地头,野马王久违的自豪感喷薄而出,昂首挺胸站在追风身边,得意扬扬,终于有你不会而我会的了,让你见识见识野马王的实力。待群马聚拢,傲气地斜了一眼追风,随即长嘶一声,人立而起,奋蹄向另一个方向跑去。

    楼誉拍拍追风的脊背,追风会意,也长嘶一声,率先跟了上去。

    大红以从前带领万马叱咤草原的气概,一马当先,率百余匹军马,越跑越远,渐渐消失在石山沙丘之后。

    目送马群走远,弯弯抹了把脸上的尘土,转身对着楼誉笑道:“路我记得很熟,跟着我的脚印,一步都别走错。”

    楼誉点头,传令下去,一行人排成一字,弯弯打头,楼誉紧随,一脚踩进了流沙里……这片流沙极大,表面看起来和一般沙漠别无二样,但寸草不生,犹如平静深重的海面,有风亦不起浪,水面底下暗流汹涌,一旦落入便被吸进深不见底的沙海,再无生还之机。

    弯弯领头在前,每一步都踩得非常踏实笃定,震起的尘土如轻烟弥漫,在沙面上印出一个个很深的脚印。

    楼誉跟在后面,心知以弯弯的轻功,完全可以做到踏掠沙面不留痕迹,她这么不惜力气地一步一个脚印,就是担心脚印太浅会被风吹散,以致跟在后面的人走错道。楼誉几不可见地嘴角微弯,暗运内力,一步步把那些个小小的脚印踏得更深一些。

    一行人紧随弯弯,半步都不敢行差踏错,小心翼翼地渐入流沙深处。

    约莫走了两炷香的工夫,前方隐约可见一抹绿色,给这荒芜凄凉的荒漠带出一丝生命的气息。

    弯弯一头亮晶晶的汗珠,两颊红扑扑的,指着那抹绿色兴奋道:“到了,就是那里。”

    楼誉默默计算,按照刘征等人的速度,只消再过盏茶工夫,对方重甲骑队就会被赶进这个地方。

    再看那个绿洲呈长舟状,上面长满一排低矮浓密的胡杨林,端的是隐藏突袭的好地方,心中便已有了计划。

    沙漠上的气候犹如女人的脾气,变化多端,刚才还烈日高照,晴空无云,此时却刮起了大风,像只巨大的手,扬起漫天尘霾。

    绿洲上茂密的胡杨林里,一双双鹰隼般的眼眸闪着精光,黑云骑精兵们散藏于胡杨林中,均半蹲于地,拉弓满弦,黑色尖锐的箭头从树枝缝隙中、土丘凹陷中探出,稳稳指向对面的流沙区。

    楼誉守在最前方,长长的眼睫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黄沙,整个身体稳定如山,一动不动。

    不消一会儿,已隐约可听到阵阵马蹄声由远而近,展目可看见不远处被马蹄激荡起来的尘土喧嚣。

    弯弯趴在楼誉身侧的一个小土丘后面,不安地动了动,想伸头去看个究竟。

    楼誉目视前方,神情不变,伸手把她探出来的小脑袋摁了回去:“如果不想被流矢射穿脑袋,就趴着别动。”

    弯弯吐了吐舌头,她在黑云骑的弩箭营混了那么久,没学会多少射箭的本事,却看多了黑云骑兵士们的箭术,深知这些黑色的箭支在这些骑兵手里会发挥多大的威力。

    因此被楼誉摁了回去,她也不气恼反抗,反而舒舒服服地躺下伸了个懒腰,从随身小包里掏出块点心扔进嘴里嚼着,心道,不看就不看,小爷不稀罕,阿爹说过,有生命危险的热闹不要凑,你们忙你们的,我先睡一觉也不打紧。

    半晌,意料中的反抗没有发生,楼誉觉得身边的小家伙今天格外听话,有些诧异。

    回头一看,只见弯弯慵懒地抱着离光,头鸡啄米似的一点一点,眼神迷离,正在和周公若即若离地约会,顿时哭笑不得。

    那张小脸红扑扑的,一缕汗湿的黑发贴在脸颊上,楼誉看了看,终是忍不住,伸手把那缕黑发捋开,拍拍她的脸颊道:“醒醒,现在还不能睡。”

    弯弯努力睁开眼睛,嘟囔:“马上就要打起来了,现在不睡什么时候睡,养足精神才好打架啊。”

    楼誉觉得小鬼此时慵懒带些撒娇意味的表情可爱得紧,揉了揉她的头发,轻笑道:“等会儿打起来,你就跟在我身边,一步也不要离开,记住了?”

    弯弯懵懂地点头,暗忖,为什么要跟着你啊,打架我也会的。

    彼时,弯弯年纪太小,并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是怎样一个险恶的场面,错综复杂,瞬息万变,要活下来需要的不仅仅是武功,还有经验。

    有时候,战场经验比武力更为重要,这就是为什么新兵总当炮灰,兵油子命长的原因。

    刘征领命,带着五十骑一路追赶对方的重甲骑兵,除了绳索拖地之外,还令属下大声吆喝呼喊,动静闹得越大越好。

    对方果然如楼誉所料,以为大批追兵赶至,又惦记着增援山阳,不欲在半途消耗实力,于是加快速度往前急奔。

    他们全副重甲,马匹负重较重,双方差距不过十里,真要跑起来,黑云骑快马加鞭不消数息就能追上。

    刘征偏偏不急,勒马收缰跑得不慌不忙,双方距离不远不近保持在两三里路左右,远远地追着,像赶兔子一样,把对方的重甲骑兵逐渐赶向流沙区。

    远远的视线中出现了座黑石山,黑黝黝光秃秃,峻峭寒冷地矗立在那里,刘征心里明白,已经接近弯弯所说的流沙区了,做了个停的手势,所有黑云骑战马减缓速度,原地踏着大步,保持着如雷的蹄声,却并不前进一步,而是悄悄变了路线角度,绕着黑石山转圈子。

    世子想必早就候在里面了,眼看对方骑队呼啦啦,一往无前地冲向流沙区,刘征冷笑一声,心道,冲吧冲吧,跑得越快越好,刀磨亮箭上弓,就等着下锅的肉了。

    “最快速度赶到,全歼山阳族人。”朔国骑兵统领带着这道密旨,率铁甲重骑,人不离鞍奔驰数日。

    此时,山阳族人已被围于一隅,依靠雪峰山险峻深邃,负隅顽抗。这些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一旦隐入山林,确实很难觅其踪影,让此前扮作流寇前往围剿的军队倍感力不从心。

    皇上密旨,令重甲骑兵速速增援,势必剿灭山阳。

    骑兵统领并不明白,一个小小的山阳部落,到底惹了什么祸事,让大朔如此恼火,连皇上都惊动了,不惜下密旨予以剿灭。

    虽然不懂政治,但他是个军人,遵守命令乃是天职,出兵打仗从不须问缘由,领旨之后一路带着旗下的重甲精兵,不眠不休连续奔驰数日。半路又遇到梁国大队骑兵追击,好不容易摆脱了对方,此时展目望去,远处已隐约可见雪峰山脉雄伟壮阔,横亘万里,连绵起伏,心中不由一松。

    再看看已是正午时分,人疲马乏,正想招呼手下找一个避风的地方稍事休息。

    突然,胯下骏马前蹄一失,整匹马猛然往前冲去,骑兵统领一惊,心知不妙,急忙勒马拉缰,向手下大声呼喝:“停!”

    已经来不及了!

    他的战马前蹄完全陷入沙面,巨大的惯性,把他从马背上抛了起来。晓是他功夫了得,应变迅速,身体凌空,连续打了好几个跟头,消去急冲之势,眼看脚下全是流沙,不敢以脚着地,在空中调整了一个平沙落雁式,脸朝下四肢张开,尽量扩大着地面积,像一张烤熟的烙饼一般,平平地贴了下去……急变陡生,身后两百重甲骑兵正极速奔驰,此时哪里刹得住车,虽然纷纷勒马急喝,但根本阻不住马儿奔跑之势,前赴后继地冲进流沙,人和马滚成一片。

    他们本就是重甲装备,此时落入流沙,自身重量更是加快了下沉的速度。

    就像波澜不起的水面,看似平整却无任何可借力之处,前面的人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后面追上来的人或马砸中,无可奈何,越陷越深。

    骑兵统领平贴着地,好在已消去大部分下落之力,加上落地面积甚大,虽然在沙面上打出个整齐的人形,但大幸并未陷入。

    趴在沙面上惶然四顾,只见大部分铁甲骑兵都陷入流沙,耳边尽是绝望的惨叫。

    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亲兵,已被流沙没至肩膀。

    “将军……救我,将军……救救我……”那个亲兵极力伸着手,眼中全是恐惧恳求之意,“将军,拉我一把,求求你了,拉我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