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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欲染 第222章 去火星也行吗?

    “没有,是你看错了。”

    “我还以为你会说这里风大,风沙迷了眼。”

    靳北笙垂眸,放下手里的叉子,端起咖啡杯,喝了口咖啡:“我还没有蠢到说胡话的地步。”

    林清浅往前挪了挪凳子,踩着他膝盖的脚也又往前挪了挪:“一会儿去哪儿?”

    靳北笙放下手里的杯子,抓住了她的脚踝:“我真该庆幸这张桌子不够宽,不然说不定能有幸目睹你因为拉伸过度,哭着喊疼的惨状。”

    林清浅啧了一声,收回脚时又踢了一下他的膝盖:“你确实该庆幸,要是桌子再窄点儿,我踩的一定不是你的膝盖。”

    她端起牛奶,对他做了个举杯的动作,挑衅的扬了下眉。

    靳北笙笑笑,揉了下眉心:“一会儿可以试试。”

    “你就是嘴硬,我还不了解你啊,你现在根本没心情想这些。”林清浅把杯子里的牛奶一饮而尽,重重放在了桌上:“你最好快点儿告诉我今天的安排,要是不说,我就去睡觉了,困死了。”

    靳北笙站起身来,一边收餐盘一边道:“你去睡吧,我一会儿出门去趟孟家,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我也跟着一起去吧。”

    靳北笙转身走进了厨房:“不用,孟家正乱着呢,去的人多了,姜绾还得费心招待,更麻烦。”

    “那你帮我向姜绾姐转达一下问候。”

    “嗯。”

    ……

    林清浅一觉睡到了下午,天色渐暗,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五点多了。

    她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眉心,给靳北笙发了条消息,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消息发出去没几秒,卧室的门就被推开了,林清浅愣了一下:“你在家啊,我还以为你没回来呢。”

    靳北笙在床边坐下,扑进了她怀里,林清浅揉了揉他的头:“回来多久了?衣服也不知道换,正装穿着舒服啊?”

    靳北笙闷声道:“姜绾准备遵循孟迟的遗嘱,不办葬礼,一切从简,择日将他的骨灰撒进大海,那天,除了姜绾,孟迟不希望再有旁人去送他,姜绾说,孟迟想要在亲朋心里,给自己留下最后一点体面。”

    “那……岂不是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

    “都成灰了,见不见的吧……”

    “你还是想见,对吗?”

    靳北笙抬头看她,红着眼眶,眨了下眼睛,又重新把脸埋进了她怀里。

    林清浅叹了口气:“你是不是又在自责?先说好,孟迟哥的死,是因为疾病,和你没关系。”

    “我这些天一直在想,如果那天他打电话来时,我能多问一句,他有什么事,有什么想和我说的话,或许,我们还能……好好告个别。浅浅你说,现在这样算什么啊?有始无终,没有再见,没有告别,他就连骨灰都不肯让我再看一眼……浅浅,你哥走了,孟迟也不在了,过往的那些年,只有我记得了……”

    林清浅沉默着低头看着他,良久,她轻拍了拍靳北笙的肩膀,道:“根据我的经验,只要活着就不可能会一直孤独,当时我家只剩我的时候,我也有这种孤独的感觉,但后来,我不是去了你家,你不也来到我身边了吗?”

    “有些人留在了昨天,有些人还得往明天走,这是一个很深奥的关于生命和时间的论题,总而言之,像孟迟哥那么热爱自由且洒脱的人,肯定不希望看到你像现在这样,因为他而懊悔,遗忘是对亡人的释放,了无挂念,他才能早些解脱。”

    “会吗?”

    “当然!”

    林清浅揪了揪他的耳朵:“孟迟哥活着的时候,被疾病和工作困在江城,他对姜绾姐一定也是有愧疚的,所以他说只想让姜绾姐去送他最后一程,我猜啊,他是想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刻,没有打扰的和爱的人在一起。姜绾姐送了他最后一程,说不定,若干年后,他们还能再过一个百年。”

    林清浅说着说着,也是悲从心起,哽咽了起来,她侧头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呼出:“我不适合安慰人,你差不多也自愈一下吧,再说我都要哭了……”

    说着说着,她又觉得好笑,笑了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合适,刚睡醒的情绪像一团乱麻,最后硬生生把她胡乱缠在了乱线堆里。

    ……

    在江城待得第三天晚上,姜绾约他们出去吃饭。

    餐厅里氛围很好,钢琴弹奏的也是欢快的乐曲。

    姜绾虽然仍穿着黑裙,但颈间却戴上了祖母绿的翡翠珠串作为点缀,稍稍松懈了些许沉闷。

    靳北笙和林清浅也有意避开了和孟迟相关的话题,姜绾也没提。

    她说笑调侃着过去的一些事和最近遇见的一些人,在散场时,还故作轻松的说,等把孟迟的后事全都处理好了,她准备重拾旅行,下一站去非洲,看角马迁徙,看狮子和斑马,积累素材,重开专栏,写下一路见闻,再出一本书。

    林清浅和靳北笙都觉得很好,两人正想着要说些鼓励的话,却听姜绾道:“这也是孟迟希望我过的生活,他也会开心的。”

    和姜绾告别后,靳北笙没开车,林清浅牵着他的手,两人并肩走在夜晚的江城街道上,安安静静的谁也没说话,耳边除了黑夜的风声,便是车声。

    林清浅一直不怎么喜欢江城,因为这里太过繁华,夜晚霓虹太多,马路上的车灯好像总也没有熄灭的时候,每个人都忙忙碌碌的。

    还是南城好,到了该安静的时候就安静,该热闹的时候就热闹,周边也是山清水秀的,空气也好。

    她抬头看靳北笙,又觉得南城再好,也装不下他,时间过了这么久,她也还是觉得,眼前这人啊,不适合安逸,也安逸不了。

    走了一段儿,林清浅问他:“要不,咱们以后搬来江城生活吧?”

    “为什么突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在南城待烦了,那里有太多我不喜欢的人事物,而且我觉得江城比南城更适合林氏未来的扩张和发展。最重要的是,从伦敦到这儿最多只需要十三个小时。”

    “和这个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就是想到什么说什么,我觉得比起南城,你也更喜欢这儿,对吗?”

    靳北笙顿住了脚步,他拉着林清浅往路边走了几步,林清浅把半张脸埋进了围巾里:“你要是不想,就当我没说。”

    “给我两年时间,你想去哪儿都可以。”

    “去火星也行吗?”

    “这可能有些麻烦,但也说不定。”

    林清浅叹了口气,她朝靳北笙走了两步,抱住了他:“走不动了,抱抱。”

    靳北笙弯腰把她抱了起来,林清浅搂着他的脖子,把下巴垫在了他肩上:“江城真是一座包容度很高的城市,你看都没人看我们。”

    “你在期待什么?”

    “在期待看你脸红。”

    “不会脸红,老婆走不动了,要抱抱,理所应当。”

    “靳北笙。”

    “嗯?”

    “再对我好点儿吧,我害怕了。”

    “怕什么?”

    “怕有一天,我也要去非洲。”

    “不会的,我上个月才做完体检,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