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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水往事同人:野狗 第450章 故人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了一路,约莫四五十分钟,便回了山上,恰好桑帛今天也回山,看见大姐头的车子后,第一时间便跑出来迎接,还懂事的举着遮阳伞站在不远处,看哪辆车子后座有人开门。

    元梅在这里住了那么多年,当上老大后,又常年不出门,在山头窝了两年,虽不喜欢此处,却难以控制的对这里生出了些许归属感,冷不丁一回来,还觉得有那么点怀念。

    跟桑帛在书房里聊了一会儿后,元梅就不吭声了,留王安全与前者交流,自己则吊儿郎当的点燃了一根香烟,悠闲的坐在窗边,透过防紫外线玻璃看楼下的白孔雀遛弯抓虫子。

    冷不丁的,一个跌跌撞撞的小小身影闯入画面,乍着两只小手冲向白孔雀,后者不急不慢的一个后撤步,轻松躲避,随即又像是故意逗弄似的,小小的上前一步,引着小孩抓自己,等对方过来的时候,又是一个撤步……

    元梅在楼上看的好笑,忍不住摆手示意两人聊他们的,别管自己,领着手下们下楼逗小孩儿去了。

    那孩子是达班最早一批老员工,以前跟元梅当过同事的阿布叔和桑婶的儿子,元梅穿越来的那年,他俩就已经快四十了,以前一直没孩子,直到后来岑智川帮忙调理身体,才让他们得了这么一个老来子。

    当时桑婶年纪已经很大了,元梅也劝过她想要孩子就领养一个,麻牛镇有的是小孩,她可以随便挑,甚至到外面去买一个回来,实在不行,到国外找人工代孕,她就可以帮忙操作,总之怎么搞都比她一个高龄产妇亲自生要安全的多。

    可后者的生存环境奠定了对方不可能同意她这些“歪门邪道”的提议,不管怎么劝,桑婶都坚定的表示自己一定要亲自生她的孩子,元梅虽有些担忧,却也尊重她的想法,便也没再多说。

    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桑婶一个高龄产妇强行生产,果然出事了,哪怕提前备足了血浆,还是没能抢救回来,小孩倒是没事,不过孩儿他妈没了。

    阿布叔料理完老婆的后事,还要抱着孩子四处寻找刚生过孩子的女人蹭母乳,两年不到,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憔悴了不少。

    元梅当初来达班的时候,后厨里还有一个长发老人,她当年只觉得那老头不讲卫生,抠过头皮屑又挠过后背的手指甲洗都不洗就抓起食物丢进锅里炒,现在人也没了,当时的炊事班现在也只剩下她和阿布叔了。

    据说那老人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狠人,肩上也背过不少人命,导致他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子浓浓的死感,总是给人一种活着挺好,死了也行的既视感,似乎对之前杀过的人非常愧疚。

    可对元梅来说,也就内样~~身上的人命再多,还能有她多?

    再说了,在这种没有秩序,原始又落后的蛮荒之地生活,谁身上还没几条人命了?要是杀一个人就愧疚一次,那她快别活了。

    就连老头本人都背后跟人蛐蛐过,说当初第一次看见那娘们儿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她身上有一股狠劲儿,现在一看,他当初果然没说错。

    这话传到元梅耳朵里的时候,她都被气笑了,当初的自己可是纯怂,跟人交流都不敢抬头,哪来的狠劲?这不纯造谣吗?想归想,她也没有跟一个糊里糊涂的老爷子犟嘴的兴趣,干脆当没听见,任对方胡几把造谣去好了。

    听说老人年轻的时候卖过白糖,也经历过那一段满山罂粟,没人种粮食的饥荒年代,后来听闻猜叔说要重新卖起来,他还正经百感交集了一阵子,甚至还大老远的叫住彼时正准备出门拉货的元梅,操着一口浓重的混搭方言,在阿布叔的翻译下问她这个消息是真是假。

    可在上山的第一年,老人就去世了,没病没灾,寿终正寝,挺好的,没遭罪,只是有一天他睡过去,之后就没醒过来而已。

    这人的一生只能用一句“命运弄人”来概括。

    年轻的时候吃过苦,也让别人吃过苦,中年衰败,后来跟着猜叔也就是混口饭吃,等元梅这个矫情鬼来了达班以后,所有人的整体生活水平有所提升,他又跟着过了几年好日子,再后来,本以为要重操老本行了,可第一年上山,还没等到第一茬罂粟成熟,没吃到第一批白糖红利,人就走了,真是世事无常啊。

    现在达班的老人也有,但元梅日常接触的到的这些,也不剩几个了,她这个大姐头把原本的达班搅得鸡犬不宁,能送走的送走,能杀掉的杀掉,最后被她留在身边的,也只剩下她细狗哥了,就连阿布叔都留在了山上。

    她当初是想过要把阿布叔也带走的,可对方表示自己年纪大了,还是希望留在老家,元梅就没再为难。

    元梅站在房檐底下,双手叉腰仰头对着门外那个费劲扑抓孔雀的小朋友叫道:“oi~~~别玩了,过来,让妹姐抱抱。”

    “妹姐~~”奔奔奶声奶气的叫了一声,甜笑着高举着双手,跌跌撞撞的朝着房檐底下挪动过来。

    这倒霉孩子也挺犟,元梅纠正过他的叫法,让他叫自己姨姨,熊孩子不干,贼有主意,还结结巴巴的用他那几个为数不多的词汇跟她犟嘴,说急了还哭,搞得大姐头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任他愿意叫什么就叫什么了。

    有时候,元梅都感觉自己出名太早,辈分涨不上去,搞得自家老弟都跟着降辈儿了。

    所有人都叫她妹姐,不管多大年纪,哪怕今年才三四岁的奔奔,他们将这视为一种尊称,觉得“妹姐”这两个字,跟“猜叔”一样,是达班老大的代名词,所以压根没人跟她讲辈分,大点的还好说,可你跟一个屎尿都兜不住的小孩子根本讲不明白。

    奔奔冲到她面前的功夫,卡了好几个跟头,好在孩子皮实,也没哭,反而乐呵呵的单手扶着元梅的腿,另一只手举着要抱抱。

    后者将小孩从地上抱起来,回屋坐到沙发上,一边给他擦脸上的灰土,一边轻声细语的逗小孩:“这么长时间没见,你怎么没见长高啊?老实招来,是不是挑食了?”

    “没的赅!”小孩虽然路都走不利索,可话却已经说的很溜了:“奔奔哈子都吃噻,没得挑食。”

    元梅表姐家的小孩这么大的时候,已经会自己走路了,还不像他这样,五米不到的距离卡六个跟头,但她外甥的嘴巴却不甚利索,跟人说话的时候发音不准不说,还结巴,让人很难理解他想表达什么,果然小孩和小孩不一样。

    奔奔这孩子虽然会说话,却只会说华语,有南部语言,还有跟元梅偷师学艺来的北地方言,总之有了达班大姐头这个华国人,大家平时在自己的地盘上,会下意识选择用华语交流,是以,小孩建立认知的时候,听进耳朵里的也大多都是华语,带的他华语说的很溜。

    但如果有人跟他说勃磨语,他不但不能用同样的勃磨语回复,还连听都听不大懂,现在阿布叔为了锻炼孩子学母语,故意每天只对他说勃磨话,然后……奔奔就不跟他沟通了。

    阿布叔掰了很久,都没能让那个祖祖辈辈都是勃磨人,并且生在勃磨,长在勃磨的小朋友完全听懂勃磨话,干脆也懒得理会了,只好改回华语交流。

    元梅一边给熊孩子擦拭着却黑却黑的小爪爪,一边柔声称赞:“是吗?这么棒啊?真的假的呀?蔬菜也吃?”

    奔奔一听她这么问,突然有点不敢吭声,一脸心虚的上翻着眼皮偷觑大姐头的脸色,看的元梅直乐,双手搓着他肉嘟嘟的脸蛋子笑道:“不是说不挑食吗?”

    “嗯。”小朋友先是点了点头,可见大姐头笑得那么和蔼,也跟着傻笑起来:“嘿嘿嘿……”

    不是那么严格来说,这小子也算是在元梅眼皮子底下看着长大的了,孩子以前被阿布叔抱着出来遛弯的时候,没少见他们大姐头领着大乔小乔,还有毛毛在院儿里玩,还不会走的时候,他就会用自己的小胖手指着那娘四个磕磕绊绊的大叫:“大猫!姐姐!大猫!大鸟!”

    现在连续几个月没见到大小乔和元梅,他心里还总惦记是回事儿呢,于是心思单纯的小孩儿也没管自家爸爸同不同意,见人不在场,就直接忘记了后者的嘱托,拉着大姐头的手问道:“妹姐,大乔小乔和毛毛还回来吗?”

    “它们不回来了……”元梅很配合的轻轻晃了两下被他抓住的手:“奔奔想它们了啊?”

    见小孩点头,她又是抿嘴一笑,歪着脑袋建议道:“那等你再长大一点,妹姐带你去咱们的新房子玩好不好?”

    “嗯!”奔奔答应的声音很洪亮,让元梅都忍不住感叹:小孩儿身体就是好,中气十足的,果然什么东西都是新的好使,包括新身体。

    阿布叔也是这个时候进门的,见到元梅后,他先是一愣,反应过来后,连忙点头叫人,后者随和的微微颔首,又用柔软一些的手背搓了两把奔奔的小胖脸,随口搭话道:“阿布叔,孩子明年就四岁了,该上幼儿园了吧?”

    后者点点头,扫了一眼被大姐头抱在怀里的小朋友,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奔奔还不得会走路,我还想卓等他在大一些噻。”

    “没事儿,学前班嘛,就是帮大家带孩子的,提前让孩子接触接触同龄人,省的以后上学了不知道怎么跟人相处。”元梅不甚在意的摆摆手:“再说他现在听不懂勃磨话,送幼儿园以后,跟各种各样的小孩接触接触,没准儿就学会了呢?”

    自从元梅开始领着贾斯汀满勃磨建学校之后,就逐渐对这一套流程非常熟悉了,给别人方便的时候,她也没厚此薄彼,于是在每个山头都开了学校。

    现在达班发展的不错,山头上的人口不少,开办一个小规模学校,给达班内部人的孩子们一些教育是应该的。

    元梅也不指望这些孩子真能成材,甚至以后有什么成就的,因为这些都是毒贩的后代,不说别的,就她自己,也不会愿意放这些孩子离开,但凡上了山的人,那他(她)这辈子就都走不了了。

    会给这些人的孩子考虑教育方面问题,纯属是为了笼络人心,说出去好听,不至于让人觉得大姐头是个胳膊肘往外拐,对外面的人比对自家人还好的糊涂蛋。

    她说的幼儿园,也只是山上自建学校里的幼儿园,即便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孩,她也不打算放对方走。

    阿布叔老老实实的点头,又没话找话的跟元梅聊了两句,这才带着依依不舍的奔奔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