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水往事同人:野狗 第451章 带走,都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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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的白孔雀看见元梅以后,就一直想到她身边亲近亲近,无奈奔奔在场,这个年纪的小朋友正是祸害动物的时候,别看他自己连路都走不明白,可一旦让他摸到哪个小动物,就一定会把对方整急眼,他那肉乎乎的小手,力气大的很。
直到奔奔被他爸爸抱走了以后,踟蹰在门外的老白才敢进屋,见元梅坐在沙发上,那孔雀一个原地起跳,毫不见外的扑腾着翅膀蹦到了她腿上,尖尖的鸟嘴也差点戳到后者脑袋上。
搬家以后,元梅腿上站过的鸟只有毛毛,冷不丁换成了这么大一个玩意儿,她还有点不适应,高举着手抚摸了两下老白的脑袋,见那玩意一脸依赖的闭上眼睛,反过来用脑袋蹭她的手,大姐头也不禁有些内疚。
她也不管老白能不能听懂,自顾自的用人话解释道:“白啊,我不是不喜欢你,主要现在咱家养的那些个玩意儿……哎~~忘啦?当年你让第一次上山的小雨一屁股坐瘸了好几个月,遭多少罪呢?
大乔小乔以前也不扑你,现在让那俩貘带的,下手越来越没数了,有时候能大老远跑过来跳我后背上,这要换成你,脖子都让它俩压断了,大头和碎碎也贼贱,我就怕把你们养一起,你再让它们不小心整死,活这么多年都好好的,再让那几个小崽子整死,夺冤呐?”
老白也不知听没听懂,只继续一派依赖的用脑袋蹭着元梅的掌心,搞得她不禁有点心软,寻思了一会儿后,又试探着问道:“要不这样,我让人给你在院里搭一个细一点的架子,也把你带到新家,不过你得保证尽量在架子上面活动,别让那四个小崽子不小心把你踩死压死。”
见老白像是不理解一样歪头看着自己,元梅又叹着气解释道:“没办法呀,你又不像毛毛一样,整天到处飞,基本不怎么落地,它们抓不住毛毛,可抓得住你,我给你搭架子,它们上不去 ,就不会误伤你了……”
顿了顿,见老白没什么表示,她不禁有些急了,拍了一把孔雀的翅膀,蹙眉追问:“行不行啊?你给句话,去的话,你就叫一声,不去你就不叫。”
老白张嘴就叫了一声,也不知是真听懂了元梅的人话,还是单纯巧合,反正它叫了,元梅干脆就当它同意了,当即便掏出手机给家里的手下拨通了一个电话,安排众人在家里搭一个可以拱老白在上面走动散步,并且能保证两只貘和两只豹子都爬不上去的大架子。
这边电话还没挂,门口,就又冒出了一个探头探脑的身影。
见大姐头朝自己招手,对方先是有些不好意思的将脑袋缩回门外,犹豫片刻才扭扭捏捏的凑了进来。
这人也是元梅的老熟人了,算是达班前任……大嫂?咳……暂且算……吧?
不是别的,正是猜叔为了生个小孩而留下的,跟兰波一样大的小嫂子,温娜。
当初桑帛还好心的提醒过元梅,让她小心自己带回来的那个漫画美男一样的好看大夫,叫那小子老实点,别勾走了温娜那颗青春年少的少女心,可到头来,姑娘一点都没有表现出对岑智川有什么好感,反而对将她买回来的猜叔他儿子产生了好感。
兰波那倒霉孩子也不知是不是上辈子在哪个倒霉的男德学院待过,打小就看上他二嫂了,这一惦记,就一直惦记到现在,但凡有人跟他介绍哪个姑娘,死犟种就用一种仇视的目光盯着人家看,连他姐都因此被他吼了一顿,还被谴责过想玷污他的爱情。
甭管长得多漂亮的姑娘,愣是走不进他那颗死犟死犟的心,连玛雅那种级别的超级大美女都不行,更别提只能算小美人的温娜了。
小姑娘不会隐藏自己的爱意,每次看见兰波,都不自觉的变得有些羞答答的,长了眼睛的人就看的出来。
要说这事儿也怪元梅,都怪大姐头她总给小姑娘洗脑,让她不要因为自己是被买来的,就真把自己当商品了,她说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人生的权利,也有决定自己喜欢谁的权利,尊重自己并不可耻,还叫她想干什么就去干。
这下好了,温娜有没有明白她想表达的全部意思不谈,总之人家就听进去了一句话“谁都有决定自己喜欢谁的权利,尊重自己并不可耻。”,然后人家就默默喜欢上猜叔他儿子了。
元梅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兰波的,因为前段时间,她没怎么回来,也不知道小姑娘跟她家熊弟弟是怎么相处的,总之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是猜叔死后的事了。
猜叔是兰波杀的这件事,沈曼曼和小囡囡知道,温娜是不知道的,不过看她这个样子,就算知道,她应该也不会在乎。
当初元梅搬家要把她也一起带走,小姑娘说不去,问她什么原因,她也不说,只说想待在山上不想走,可能是觉得当初兰波在管理各个山头,元梅搬走了,她弟弟就要替她镇守山头了吧。
这次通红着小脸,狗狗祟祟凑过来找大姐头,搞不好是发现她走了以后,兰波回山的次数更少了,又想跟她走了吧。
果不其然,小姑娘低着头,一步一停的挪到元梅坐着的沙发旁边,想了想,又慢悠悠的挪到沙发上,挽住大姐头的胳膊,讨好似的贴着她的肩膀,小小声的耳语道:“妹姐,温娜阔不阔以跟你一起克木景邦噻?”
元梅了然的挑挑眉,根本就不问对方缘由就果断应下,甚至还替她找好了理由:“可以呀,当然可以了,我当时就说让你跟我走,你自己胆小还恋旧,不愿意跟我走,现在怎么样?妹姐不在,你是不是感觉山上很无聊了?”
温娜羞红着一张小脸,怯怯的点头,元梅了然的笑笑,又好脾气的拍拍她的肩膀,轻声细语的扬扬下颚:“行,那你回去收拾一下吧,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好,我们明天回来接你。”
温娜点点头,开开心心的搂了一下大姐头的脖子,又欢快的蹦跳着跑出门去了。
元梅轻笑着目送着温娜出门,手摸向桌上的烟盒,半路却被下楼来的王安全截胡,后者麻利的给她点了一根烟,要笑不笑的轻声感叹:“还是年轻了,喜欢一个人,藏都藏不……住……”
说到后面,他突然心头一紧,有些慌张的看了一眼身侧的梅姐,好在对方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他身上,还在笑嘻嘻的侧头看着温娜的背影,甚至连他语气中的异样都没察觉到,甚至还颇为赞同的点头应道:“她呀,是太嫩了,社会阅历不够,太单纯。”
是啊,温娜藏不住,是因为她太单纯,所以……他应该……没露馅吧?
王安全不知如何是好,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实际上,他说的没错,还是年轻了,温娜太年轻,藏不住,他自己也太年轻,同样藏不住。
元梅是没看出来吗?她早就看出来了好不好?不但看出来了,她还得假装没看出来,还要替他把话圆回来,这简直……太考验人的临场反应了!
她要装看不出来,还不能装的太看不出来,多多少少,还要察觉到一些,毕竟以她的脑子,一点也看不出来是傻子,可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以后,又不给任何回应,很容易刺激到对方,让人从暗恋改明恋。
王安全可不是那种脸皮薄的人,他和元梅一样,是个为达目的,不惜使用任何手段的狠人,好容易这几年他消消停停的不自虐了,大姐头可不想他突然脑子一抽,又想起来跟她玩那些让人匪夷所思的花活。
抽完了烟以后,元梅在山上蹭了顿饭,之后又领着王安全和桑帛一起去了隔壁的靳善邦转了一圈,对山头的手下们表示了自己这个老大的关怀之意,当天晚上,就直接睡在了靳善邦,第二天,又大老远去了甘革邦,晚上回山睡了一宿,第二天带上一人一鸟跑去了一趟南勃帮。
那边一直都由林芊芊和兰波在管理,也是由于这里的人以前常年生活在班隆的淫威下,多少被带的染上了那么点儿南勃兵的老牌恶习,众人不放心让林芊芊,或者兰波独自待在这里,怕万一有人不老实,再搞出一个什么造反,那她家小姑娘和她家老弟可就完犊子了。
是以,这几年元梅一直让林芊芊和兰波两人各自带着自己的人镇守南勃帮,用更强硬的态度和手段,逐渐收服本地这些刁民。
至于沈星和凛昆,这两年大多都勃磨天竺两头跑。
不止是勃磨,元梅与吉多杰亚大师认识以后,又通过那老头的关系,在天竺包下了一块地,目前已经在那边有了一片属于达班的新种植基地。
那片地区靠近靳善邦,甚至都不用坐飞机,直接开车过边检就能返回靳善邦,并且老登还提前跟边检打过招呼,达班的人出入边境,甚至都不需要接受检查,只需要确认身份就够了。
讲真的,元梅一直对天竺那块地方抱有敬畏之心,她认识勃磨都用了这么多年,更别提隔壁天竺了。
那边似乎有个什么姓氏决定社会地位的老传统,那吉多杰亚那个翻译说这玩意好认,看肤色就能看的出来,肤色越白的,社会地位就越高,反正在元梅看来……老登社会地位倒是高,可他也不咋白呀,别说跟她自己比了,就算跟班主任比,他也黑了点儿,也不知是不是晒的。
天竺那边种植罂粟的更多,并且那边吸毒人数也多的吓人,跟早些年的勃磨相对比也不遑多让,现在元梅在有意识的控制本地的吸毒风气,还让沈星定期带人在勃北地区科普禁毒知识,争取让下一批的新生儿不再接触毒品,学校里也只收不吸毒的孩子,相信这一批牛马出栏以后,这个破地方一定能迎来新生。
可隔壁不一样,好家伙,那边吸毒的风气简直开放到吓人,政府压根不管,表面工作都不稀的做,就明晃晃的让他们吸,那边种罂粟的也不少,基本都是自产自销。
那边的人民也“争气”,没人管,他们就可劲儿吸,有钱的买白糖,没钱的就使阴招,有的用那种含毒品的医用麻醉剂,有的用一些能产生致幻效果的化学物品,还有的甚至用毒蛇等毒物代替毒品,夺特么吓人呐?
元梅听到这些震碎三观的消息时,第一想法就是庆幸自己穿越过来的时候,没落到隔壁天竺去。第二想法就是……她让人从本地挖菌子,再从华南进点菌子,然后提取致幻成分,再让人研究一下,控制在药不死人的剂量中,低成本,低价格拿到隔壁去卖,是不是又能大赚一笔?
想来想去,她还是感觉有点可惜,毕竟菌子真的很好吃!
天知道,她这个北方人第一次吃到菌子的时候有多惊喜,虽说她老家山上也能长很多好吃的蘑菇,但南方的蘑菇品类多,还各有各的味道,简直香掉舌头,即使这么惜命的一个人,都愿意冒着中毒的风险吃这玩意。
因为蘑菇太好吃了,元梅吃相又太难看,看的当时坐在她不远处的貌巴直皱眉,还忍不住劝了一句:“妹儿,咽不下克就吐求赅,冒硬吃噻,啷个要为难个人嘛?”
可想而知,南方的蘑菇多香。
总之想来想去,元梅还是决定放弃隔壁那块市场,能不跟那边的人掺和,就不跟那边的人掺和。
她真的感觉天竺的人特别迷,沈星和凛昆第一次去考察,回来的时候,两脸崩溃的冲进元梅书房里又跳又叫,活像是两只返祖了的狒狒,你一言,我一语的吐槽那边这么癫,那么癫的,激动到大姐头她差点以为这俩货突然不想给她当手下了,要造反呢。
一会儿说那边私生活过于混乱,什么物种都得穿不锈钢裤衩睡觉,一会儿又说那边厕所太少,沈星一泡尿差点把膀胱憋炸,一会儿又说他们刚去就丢了两把枪,沈星一个手下还被猥琐男摸了,之后众人走在一起,只有人高马大的凛昆敢离开人群独自行动,其余不是丢东西,就是被猥亵,又说那边的食物不卫生,搞得凛昆拉肚子拉到虚脱……
他俩只去了一个星期不到,元梅却整整听了仨小时吐槽,导致大姐头在那两只狒狒眼中变成了一只返祖大鹅,不停的嘎嘎嘎狂笑。
甭管别人怎么想,反正元梅看来,那边的人能这么癫,搞不好就是受了大环境影响。
一是因为贫穷,二是因为吸毒产生幻觉,或者是因为吸毒永久损伤了脑神经,导致一些人时常混混沌沌的,甚至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样的人,如果结婚生子,本身体质不行,还当着孕妇吸毒的话,生下来的孩子大概率脑袋也是不好的,所以勃磨这边要想良性发展,就必须持续做禁毒科普。
成年人已经没法改变了,现在,学校里的孩子们还没受到太大的影响,他们只能从娃娃抓起,争取握紧更多新生儿,完成这次的大换血。
直到奔奔被他爸爸抱走了以后,踟蹰在门外的老白才敢进屋,见元梅坐在沙发上,那孔雀一个原地起跳,毫不见外的扑腾着翅膀蹦到了她腿上,尖尖的鸟嘴也差点戳到后者脑袋上。
搬家以后,元梅腿上站过的鸟只有毛毛,冷不丁换成了这么大一个玩意儿,她还有点不适应,高举着手抚摸了两下老白的脑袋,见那玩意一脸依赖的闭上眼睛,反过来用脑袋蹭她的手,大姐头也不禁有些内疚。
她也不管老白能不能听懂,自顾自的用人话解释道:“白啊,我不是不喜欢你,主要现在咱家养的那些个玩意儿……哎~~忘啦?当年你让第一次上山的小雨一屁股坐瘸了好几个月,遭多少罪呢?
大乔小乔以前也不扑你,现在让那俩貘带的,下手越来越没数了,有时候能大老远跑过来跳我后背上,这要换成你,脖子都让它俩压断了,大头和碎碎也贼贱,我就怕把你们养一起,你再让它们不小心整死,活这么多年都好好的,再让那几个小崽子整死,夺冤呐?”
老白也不知听没听懂,只继续一派依赖的用脑袋蹭着元梅的掌心,搞得她不禁有点心软,寻思了一会儿后,又试探着问道:“要不这样,我让人给你在院里搭一个细一点的架子,也把你带到新家,不过你得保证尽量在架子上面活动,别让那四个小崽子不小心把你踩死压死。”
见老白像是不理解一样歪头看着自己,元梅又叹着气解释道:“没办法呀,你又不像毛毛一样,整天到处飞,基本不怎么落地,它们抓不住毛毛,可抓得住你,我给你搭架子,它们上不去 ,就不会误伤你了……”
顿了顿,见老白没什么表示,她不禁有些急了,拍了一把孔雀的翅膀,蹙眉追问:“行不行啊?你给句话,去的话,你就叫一声,不去你就不叫。”
老白张嘴就叫了一声,也不知是真听懂了元梅的人话,还是单纯巧合,反正它叫了,元梅干脆就当它同意了,当即便掏出手机给家里的手下拨通了一个电话,安排众人在家里搭一个可以拱老白在上面走动散步,并且能保证两只貘和两只豹子都爬不上去的大架子。
这边电话还没挂,门口,就又冒出了一个探头探脑的身影。
见大姐头朝自己招手,对方先是有些不好意思的将脑袋缩回门外,犹豫片刻才扭扭捏捏的凑了进来。
这人也是元梅的老熟人了,算是达班前任……大嫂?咳……暂且算……吧?
不是别的,正是猜叔为了生个小孩而留下的,跟兰波一样大的小嫂子,温娜。
当初桑帛还好心的提醒过元梅,让她小心自己带回来的那个漫画美男一样的好看大夫,叫那小子老实点,别勾走了温娜那颗青春年少的少女心,可到头来,姑娘一点都没有表现出对岑智川有什么好感,反而对将她买回来的猜叔他儿子产生了好感。
兰波那倒霉孩子也不知是不是上辈子在哪个倒霉的男德学院待过,打小就看上他二嫂了,这一惦记,就一直惦记到现在,但凡有人跟他介绍哪个姑娘,死犟种就用一种仇视的目光盯着人家看,连他姐都因此被他吼了一顿,还被谴责过想玷污他的爱情。
甭管长得多漂亮的姑娘,愣是走不进他那颗死犟死犟的心,连玛雅那种级别的超级大美女都不行,更别提只能算小美人的温娜了。
小姑娘不会隐藏自己的爱意,每次看见兰波,都不自觉的变得有些羞答答的,长了眼睛的人就看的出来。
要说这事儿也怪元梅,都怪大姐头她总给小姑娘洗脑,让她不要因为自己是被买来的,就真把自己当商品了,她说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人生的权利,也有决定自己喜欢谁的权利,尊重自己并不可耻,还叫她想干什么就去干。
这下好了,温娜有没有明白她想表达的全部意思不谈,总之人家就听进去了一句话“谁都有决定自己喜欢谁的权利,尊重自己并不可耻。”,然后人家就默默喜欢上猜叔他儿子了。
元梅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兰波的,因为前段时间,她没怎么回来,也不知道小姑娘跟她家熊弟弟是怎么相处的,总之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是猜叔死后的事了。
猜叔是兰波杀的这件事,沈曼曼和小囡囡知道,温娜是不知道的,不过看她这个样子,就算知道,她应该也不会在乎。
当初元梅搬家要把她也一起带走,小姑娘说不去,问她什么原因,她也不说,只说想待在山上不想走,可能是觉得当初兰波在管理各个山头,元梅搬走了,她弟弟就要替她镇守山头了吧。
这次通红着小脸,狗狗祟祟凑过来找大姐头,搞不好是发现她走了以后,兰波回山的次数更少了,又想跟她走了吧。
果不其然,小姑娘低着头,一步一停的挪到元梅坐着的沙发旁边,想了想,又慢悠悠的挪到沙发上,挽住大姐头的胳膊,讨好似的贴着她的肩膀,小小声的耳语道:“妹姐,温娜阔不阔以跟你一起克木景邦噻?”
元梅了然的挑挑眉,根本就不问对方缘由就果断应下,甚至还替她找好了理由:“可以呀,当然可以了,我当时就说让你跟我走,你自己胆小还恋旧,不愿意跟我走,现在怎么样?妹姐不在,你是不是感觉山上很无聊了?”
温娜羞红着一张小脸,怯怯的点头,元梅了然的笑笑,又好脾气的拍拍她的肩膀,轻声细语的扬扬下颚:“行,那你回去收拾一下吧,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好,我们明天回来接你。”
温娜点点头,开开心心的搂了一下大姐头的脖子,又欢快的蹦跳着跑出门去了。
元梅轻笑着目送着温娜出门,手摸向桌上的烟盒,半路却被下楼来的王安全截胡,后者麻利的给她点了一根烟,要笑不笑的轻声感叹:“还是年轻了,喜欢一个人,藏都藏不……住……”
说到后面,他突然心头一紧,有些慌张的看了一眼身侧的梅姐,好在对方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他身上,还在笑嘻嘻的侧头看着温娜的背影,甚至连他语气中的异样都没察觉到,甚至还颇为赞同的点头应道:“她呀,是太嫩了,社会阅历不够,太单纯。”
是啊,温娜藏不住,是因为她太单纯,所以……他应该……没露馅吧?
王安全不知如何是好,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实际上,他说的没错,还是年轻了,温娜太年轻,藏不住,他自己也太年轻,同样藏不住。
元梅是没看出来吗?她早就看出来了好不好?不但看出来了,她还得假装没看出来,还要替他把话圆回来,这简直……太考验人的临场反应了!
她要装看不出来,还不能装的太看不出来,多多少少,还要察觉到一些,毕竟以她的脑子,一点也看不出来是傻子,可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以后,又不给任何回应,很容易刺激到对方,让人从暗恋改明恋。
王安全可不是那种脸皮薄的人,他和元梅一样,是个为达目的,不惜使用任何手段的狠人,好容易这几年他消消停停的不自虐了,大姐头可不想他突然脑子一抽,又想起来跟她玩那些让人匪夷所思的花活。
抽完了烟以后,元梅在山上蹭了顿饭,之后又领着王安全和桑帛一起去了隔壁的靳善邦转了一圈,对山头的手下们表示了自己这个老大的关怀之意,当天晚上,就直接睡在了靳善邦,第二天,又大老远去了甘革邦,晚上回山睡了一宿,第二天带上一人一鸟跑去了一趟南勃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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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这几年元梅一直让林芊芊和兰波两人各自带着自己的人镇守南勃帮,用更强硬的态度和手段,逐渐收服本地这些刁民。
至于沈星和凛昆,这两年大多都勃磨天竺两头跑。
不止是勃磨,元梅与吉多杰亚大师认识以后,又通过那老头的关系,在天竺包下了一块地,目前已经在那边有了一片属于达班的新种植基地。
那片地区靠近靳善邦,甚至都不用坐飞机,直接开车过边检就能返回靳善邦,并且老登还提前跟边检打过招呼,达班的人出入边境,甚至都不需要接受检查,只需要确认身份就够了。
讲真的,元梅一直对天竺那块地方抱有敬畏之心,她认识勃磨都用了这么多年,更别提隔壁天竺了。
那边似乎有个什么姓氏决定社会地位的老传统,那吉多杰亚那个翻译说这玩意好认,看肤色就能看的出来,肤色越白的,社会地位就越高,反正在元梅看来……老登社会地位倒是高,可他也不咋白呀,别说跟她自己比了,就算跟班主任比,他也黑了点儿,也不知是不是晒的。
天竺那边种植罂粟的更多,并且那边吸毒人数也多的吓人,跟早些年的勃磨相对比也不遑多让,现在元梅在有意识的控制本地的吸毒风气,还让沈星定期带人在勃北地区科普禁毒知识,争取让下一批的新生儿不再接触毒品,学校里也只收不吸毒的孩子,相信这一批牛马出栏以后,这个破地方一定能迎来新生。
可隔壁不一样,好家伙,那边吸毒的风气简直开放到吓人,政府压根不管,表面工作都不稀的做,就明晃晃的让他们吸,那边种罂粟的也不少,基本都是自产自销。
那边的人民也“争气”,没人管,他们就可劲儿吸,有钱的买白糖,没钱的就使阴招,有的用那种含毒品的医用麻醉剂,有的用一些能产生致幻效果的化学物品,还有的甚至用毒蛇等毒物代替毒品,夺特么吓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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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她还是感觉有点可惜,毕竟菌子真的很好吃!
天知道,她这个北方人第一次吃到菌子的时候有多惊喜,虽说她老家山上也能长很多好吃的蘑菇,但南方的蘑菇品类多,还各有各的味道,简直香掉舌头,即使这么惜命的一个人,都愿意冒着中毒的风险吃这玩意。
因为蘑菇太好吃了,元梅吃相又太难看,看的当时坐在她不远处的貌巴直皱眉,还忍不住劝了一句:“妹儿,咽不下克就吐求赅,冒硬吃噻,啷个要为难个人嘛?”
可想而知,南方的蘑菇多香。
总之想来想去,元梅还是决定放弃隔壁那块市场,能不跟那边的人掺和,就不跟那边的人掺和。
她真的感觉天竺的人特别迷,沈星和凛昆第一次去考察,回来的时候,两脸崩溃的冲进元梅书房里又跳又叫,活像是两只返祖了的狒狒,你一言,我一语的吐槽那边这么癫,那么癫的,激动到大姐头她差点以为这俩货突然不想给她当手下了,要造反呢。
一会儿说那边私生活过于混乱,什么物种都得穿不锈钢裤衩睡觉,一会儿又说那边厕所太少,沈星一泡尿差点把膀胱憋炸,一会儿又说他们刚去就丢了两把枪,沈星一个手下还被猥琐男摸了,之后众人走在一起,只有人高马大的凛昆敢离开人群独自行动,其余不是丢东西,就是被猥亵,又说那边的食物不卫生,搞得凛昆拉肚子拉到虚脱……
他俩只去了一个星期不到,元梅却整整听了仨小时吐槽,导致大姐头在那两只狒狒眼中变成了一只返祖大鹅,不停的嘎嘎嘎狂笑。
甭管别人怎么想,反正元梅看来,那边的人能这么癫,搞不好就是受了大环境影响。
一是因为贫穷,二是因为吸毒产生幻觉,或者是因为吸毒永久损伤了脑神经,导致一些人时常混混沌沌的,甚至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样的人,如果结婚生子,本身体质不行,还当着孕妇吸毒的话,生下来的孩子大概率脑袋也是不好的,所以勃磨这边要想良性发展,就必须持续做禁毒科普。
成年人已经没法改变了,现在,学校里的孩子们还没受到太大的影响,他们只能从娃娃抓起,争取握紧更多新生儿,完成这次的大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