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长映亭溪处 第413章 银宝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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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寺中无日月,春秋岁岁往。年来朝夕复,新木枯藤长。
“小师弟,又要到除夕了,你可是又要归家?”
坐在李椿生对面的大头和尚道。
他对面的少年一身黑衣,头发用玉冠束起高马尾,修长的手指捻着一颗墨玉棋子。
“还要两日便走。”
大头和尚放下手里的白玉棋子,双手抱着,身子稍微后仰,是一副十分放松的姿势。
“此次归家,来春之时,便不用回来了,回溪亭府当你的小少主吧。”
椿生执棋的手一顿,掀起眼皮看向他。
“大头师兄这是何意?”
“寺中的师兄弟已经无甚可以教你的了,你可以回去继承溪亭府的衣钵。”
他长得很是和蔼,像是面团捏的和尚。
“你是怀桑住持抱进寺里的,进寺时还是一个三岁的娃娃,那时候寺里的师兄弟以为你新来的小师弟,后来住持为你剃发,大家也就觉得八九不离十了。”
“虽然最初有些隔阂,但师兄们都是爱你的,后来怀桑主持仙逝,亲自传信回来,让你背完寺中的经书才准离寺。”
他笑眯眯地看着从小看大的小少年,“你不属于这里,但师兄们是认你这个师弟的,日后有空了多回来看看,顺便多捐一些善款,师兄知道,溪亭府和地蓝城都不缺银子。”
*
地蓝城。
李杳回屋的时候,溪亭陟坐在书案后面扬了扬手里的信。
“人皇的信。”
李杳走到他面前,“人皇来信做什么?”
“地蓝已经划入人族十余年了,除了捉妖师和妖族,城里也有不少凡人居住,人皇此番来信,是想派官员过来考察,若是合适,便要在城中设立县衙。”
李杳拿了一块糕点塞进嘴里,“你觉得不妥?”
溪亭陟放下手里的信封,抬眼看向她,“没有什么不妥,无论是参商城还是永州,都有处理凡人之事的县衙。捉妖师能管妖,能管捉妖师,但这凡人之间的事,还是凡人来解决好。”
李杳点点头,“我也觉得不错,我不想再帮人找猫了。”
她是城主,这种小事本用不上她,但是最忙那几年,人人都有事干,无论大小事,她都做过。
*
地蓝城外,依旧黄沙漫天。
“郡主,日头正烈,不如我们歇歇再走吧。”
沙漠之中,有一队长长的队伍,一个侍女站在轿辇之前,看着纱幔后面的女子道。
李今掀开帘子,头上的珠钗步摇随着她的动作轻微摇晃。
她抬眼看着漫天的黄沙,又垂眼看着旁边的侍女。
“可。”
李今刚从轿辇里走出来,便听见了一阵惊呼声。
“是尘暴!”
李今猛地抬头看向侧方,只见浓重的乌云之下是一片被掀起来的沙漠,像是一堵黄色与灰色交杂的厚墙,朝着她逼近。
“跑!快跑!”
领队是一个本地人,是他们花了大价钱叫来领路的,他猛地地挥手,声嘶力竭地喊道:
“快跑!藏到山背之处!”
李今穿着广袖长袍,里三层外三层的衣服十分厚重,她两三下脱掉累赘的外袍,朝着山背之处跑去。
那一瞬间,李今把什么都忘了,她用命在跑,就像六年的那个雨夜,雨水打在脸上,她只能迎着雨跑。
密密麻麻的沙砾刮在脸上,比雨水砸在脸上还生疼。
风鼓起她的袖子和裙子,天地颠倒,风沙吹得她睁不开眼,下一瞬间,像是枯树一样的东西砸在她的后背,疼得她微微蹙起眉。
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砸在她的头,她只知道那东西十分坚硬,后来她便不省人事。
等她从黄沙里抬起头的时候,模模糊糊看见了一个人,一个穿着黑色锦衣,头发高高竖起的少年。
下一瞬间,李今彻底失去意识,软倒在一片黄沙里。
晕过去之前,她好似听见有人说了一句——咦,这儿有个丑八怪。
等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嗓子里像是塞了一把黄沙,黄沙顺着喉咙落入肺腑,干得她直咳嗽。
“李椿生,丑八怪醒了。”
李今睁开眼,看见了月色之下,坐在残垣断壁里下棋的少年。
他转头看向她,抬手扔给她一个水袋。
李今看了一眼水袋,又抬眼看向他,只见他已经收回了视线,安静地看着棋盘。
她捡起沙地里的水袋,猛地灌了一口,一口水下去,李今呛得直咳嗽。
“不仅长得丑,还挺蠢。”
李今顺着声音看去,看见了土墙上站着的一只大公鸡。
她的视线缓缓挪到李椿生身上,这是他养的鸡?
李今费力地站起身,背后的伤口生疼,胳膊也疼得抬不起,兴许是在她昏迷的时候,尘暴里有什么东西砸到了她身上。
“你要去哪儿?”
坐在不远处的李椿生抬起眼皮看向她。
李今沉默了一瞬,随后道:
“地蓝城。”
她的嗓音因为干涸,嘶哑地难听。
“那不是咱也要去的地方吗?”
那只大公鸡突然变小了飞到他肩膀上,“你要带这丑八怪一起吗?”
李椿生没有说话,他只是看着李今。
明明白日里还是黄沙漫天,狂风嘶吼,晚上的时候却月朗星稀,整个沙漠都亮如白夜,李今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的眼睛。
李今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入手处一片粗糙干涸,她放下手,看见了掌心的血块。
难怪额角处扯着疼,原来是已经流过血了。
难怪那大公鸡叫她丑八怪,她现在蓬头垢面又满脸是血的样子,都看不出一点人样。
“你去地蓝城做什么?”
李今问他。
其实即便他不说,她也知道他去地蓝城做什么。
地蓝之主是他的父母。
“探亲。”
他淡淡道。
“我是当朝郡主,你送我去地蓝,我皇叔必有重谢。”
李今看着他,先是单膝跪下,后又双膝跪地,对着他低头弯腰道:
“我知道你是捉妖师,佛法无边。与我同行的侍女官员一共一百三十四人,在尘暴之中,我与他们失散,求你救救他们。”
她抬起头,看向李椿生。
“我不确定他们是否还活着,也不知道他们身在何处,只求你能救一人便是一人。”
站在李椿生肩头的金凤凰在他耳边嘀咕道:
“郡主是什么?很有钱吗?”
李椿生冷眼斜睨:“再吵一句,除夕之后你就不用跟着我去溪亭府了。”
他看着李今跪在沙地里的膝盖,“皇族的郡主就这般没有骨气?”
“为救子民,尊严何其轻微。”
李今低着头哑声道。
她头发上的珠钗步摇早已经不见了,头发凌乱地散在额前,深红色的血块黏在脸上,看起来好不落魄。
尤其是她的衣服,在尘暴里被尖锐之物划破了口子,东一道西一道的裸露着皮肤。
“我无意救人,也不喜欢麻烦,这儿的事我会传信给地蓝城,不过一刻钟,地蓝城便会派人前来。”
他站起身,“我要前往两峡谷,不去地蓝城,这儿离地蓝城不远,西行二十里,便能看见城门。”
李今抬眼看着他,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多谢仙师赠水之恩。”
玄衣少年看着她,在旁边的残垣断壁上放下了一个瓷瓶。
“这药能保你不死在去地蓝城的路上。”
李椿生走后,李今缓缓扶着旁边快要被黄沙掩埋的土墙站起身。
她拿起水袋,又走到李椿生放下的瓷瓶之前,她拿起瓷瓶,玉石做的瓷瓶入手一片凉润。
有点像他。
淡漠得不近人情。
李今拿着瓷瓶,朝着西边走去。
平整却又连绵起伏的大漠里,踉跄的她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
凤凰立在他肩头,挥了挥自己的翅膀。
“用传送阵送她过去不过眨眼的功夫,可惜她遇见的是一个吝啬的小气鬼,连传送阵都不愿意为她用。”
少年的眼神淡漠,“我与她非亲非故,为何要为她耗费灵力?”
他转身,朝着两峡谷的方向走去。
“非亲非故的,你为啥要给她水和丹药?补元丹也很贵的,平时你那些师兄找你要你都不给,为何要给她?”
“师兄们都是元婴期以上的捉妖师,早就辟谷,加上元阳之身,气本就足,根本用不上补元丹,他们来找我拿补元丹大多都是为了拿出去和其他宗门的弟子交换东西。”
如果是大头师兄,拿出去卖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那些师兄,要是去星师兄在寺的时候还能安分一些,若是去星师兄有事出门,那法雨寺真的要吵翻了天。
两峡谷。
一身破布烂衫的溪亭安手里拿着酒壶,头上带着竹编的斗笠,嘴里叼着已经干枯的野草,斜躺在两峡谷的山顶上。
黑衣少年落到地面的时候,他稍微坐直身子,伸了伸懒腰。
“这和我们约好的时辰晚了两个时辰,你干嘛去了?”
他站起身,随意扯了扯皱巴巴的衣服,一只手搭在李椿生的肩膀上。
“莫不是今年我没去法雨寺接你,你生气故意让我等?”
李椿生看着他没个正形的样子。
“没有,路上随手救了一个人。”
“你还有救人的时候呢,佛门终于把你感化了?”
金宝揽着他的肩膀,朝着地蓝城的方向走去。
“你说,我要不要换一身衣服去见阿爹阿娘,这身衣服怪埋汰的。”
“随你。”
“那你借我一身衣服。”
椿生停下,抬眼看向他。
“你在外面混得这般落魄?连一身衣服都买不起?”
“我的银子都给济善院了,法衣也卖了,反正那些法衣我也不爱穿。”
椿生闻言,“就你这般好心。”
溪亭安从小就是一个烂好人。
*
他俩到地蓝城的时候,天已经快要亮了。
穿着白衣服的男人用一根玉簪半挽着头发,坐在书案前,眼皮都不抬一下道:
“回来了。”
“爹,多少有点敷衍了,你好歹抬头看我一眼呢。”
金宝凑到他面前,拿过一旁的糕点咬了一口。
“娘呢?”
“人族皇室来使,路上偶遇尘暴,一行人不知所踪,她去救人了。”
溪亭陟抬头看向坐在椅子里喝茶的李椿生,“你既然知道那些人需要救,为何不去救他们?”
李椿生淡淡道,“那些人和我非亲非故,我为何要救?”
“那姑娘也和你非亲非故。”
书案后的溪亭陟道,“曲牧在城外偶遇她,已经将她带进城了。那姑娘托曲牧与你说一声谢谢。”
坐在椅子里的黑衣少年一顿,缓缓抬起眼皮看向溪亭陟。
她认出他了?
还查过他的身世。
驿站内,李今脱下衣服,露出光裸的后背,光洁皙白的后背处已经一片血肉模糊。
她咬着白帕,身后的侍女小心翼翼给她上着药。
“若非随行的医修和丹药都不知所踪,郡主也不必受这份苦了。”
这些年,捉妖师之间的丹药也会流通到皇室,有些名贵的丹药,只要吃一颗,就就算再重的伤也会恢复如初。
“郡主,咱们是来与地蓝城主商议大事的,何不去找城主要一瓶丹药。人人都说地蓝城主是世间唯一的化神期捉妖师,想来不会吝啬一瓶丹药。”
擦完药后,李今拿下嘴里的帕子,一旁的侍女赶紧上前给她擦着薄汗。
她脸色苍白,嘴唇却已经死死咬过而泛着殷红。
“既为商议公事,又何须为了私事行乞讨之事。”
李杳坐在屋顶上,晃了晃手里的酒壶。
六年不见,这姑娘倒是和以前一样有骨气。
但除了一身傲骨,也没别的东西了。
她站起身,在驿站周围布下了一个结界之后才离开。
刚回到城主府,便看见了双手放在脑后,一副悠闲模样走路的金宝。
他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衣服,李杳一眼就认出,那是银宝的衣服,虽然没有穿过几次,但那袖子绣着银竹,不是金宝常用的纹路。
金宝看见她,顿时凑上来。
“阿娘,你去人族驿站了?”
李杳“嗯”了一声,金宝道:“那姑娘是何模样?又是何种性子?”
“哪个姑娘?”
“就他救下的那姑娘,我都听阿爹说了,来使一百多人,他只救了那个姑娘。”
金宝道,“我刚刚问过他,十句话问不出一个字,阿娘,你说,为啥要救那姑娘?那姑娘有钱?”
李杳看了他一眼,随手折了院子里的一朵花插在他耳边。
“我觉得他喜欢人家。”
不顾金宝诧异的神情和瞪圆的眼睛,李杳转身朝着房间走去,她还得去跟溪亭陟说一下。
寺中无日月,春秋岁岁往。年来朝夕复,新木枯藤长。
“小师弟,又要到除夕了,你可是又要归家?”
坐在李椿生对面的大头和尚道。
他对面的少年一身黑衣,头发用玉冠束起高马尾,修长的手指捻着一颗墨玉棋子。
“还要两日便走。”
大头和尚放下手里的白玉棋子,双手抱着,身子稍微后仰,是一副十分放松的姿势。
“此次归家,来春之时,便不用回来了,回溪亭府当你的小少主吧。”
椿生执棋的手一顿,掀起眼皮看向他。
“大头师兄这是何意?”
“寺中的师兄弟已经无甚可以教你的了,你可以回去继承溪亭府的衣钵。”
他长得很是和蔼,像是面团捏的和尚。
“你是怀桑住持抱进寺里的,进寺时还是一个三岁的娃娃,那时候寺里的师兄弟以为你新来的小师弟,后来住持为你剃发,大家也就觉得八九不离十了。”
“虽然最初有些隔阂,但师兄们都是爱你的,后来怀桑主持仙逝,亲自传信回来,让你背完寺中的经书才准离寺。”
他笑眯眯地看着从小看大的小少年,“你不属于这里,但师兄们是认你这个师弟的,日后有空了多回来看看,顺便多捐一些善款,师兄知道,溪亭府和地蓝城都不缺银子。”
*
地蓝城。
李杳回屋的时候,溪亭陟坐在书案后面扬了扬手里的信。
“人皇的信。”
李杳走到他面前,“人皇来信做什么?”
“地蓝已经划入人族十余年了,除了捉妖师和妖族,城里也有不少凡人居住,人皇此番来信,是想派官员过来考察,若是合适,便要在城中设立县衙。”
李杳拿了一块糕点塞进嘴里,“你觉得不妥?”
溪亭陟放下手里的信封,抬眼看向她,“没有什么不妥,无论是参商城还是永州,都有处理凡人之事的县衙。捉妖师能管妖,能管捉妖师,但这凡人之间的事,还是凡人来解决好。”
李杳点点头,“我也觉得不错,我不想再帮人找猫了。”
她是城主,这种小事本用不上她,但是最忙那几年,人人都有事干,无论大小事,她都做过。
*
地蓝城外,依旧黄沙漫天。
“郡主,日头正烈,不如我们歇歇再走吧。”
沙漠之中,有一队长长的队伍,一个侍女站在轿辇之前,看着纱幔后面的女子道。
李今掀开帘子,头上的珠钗步摇随着她的动作轻微摇晃。
她抬眼看着漫天的黄沙,又垂眼看着旁边的侍女。
“可。”
李今刚从轿辇里走出来,便听见了一阵惊呼声。
“是尘暴!”
李今猛地抬头看向侧方,只见浓重的乌云之下是一片被掀起来的沙漠,像是一堵黄色与灰色交杂的厚墙,朝着她逼近。
“跑!快跑!”
领队是一个本地人,是他们花了大价钱叫来领路的,他猛地地挥手,声嘶力竭地喊道:
“快跑!藏到山背之处!”
李今穿着广袖长袍,里三层外三层的衣服十分厚重,她两三下脱掉累赘的外袍,朝着山背之处跑去。
那一瞬间,李今把什么都忘了,她用命在跑,就像六年的那个雨夜,雨水打在脸上,她只能迎着雨跑。
密密麻麻的沙砾刮在脸上,比雨水砸在脸上还生疼。
风鼓起她的袖子和裙子,天地颠倒,风沙吹得她睁不开眼,下一瞬间,像是枯树一样的东西砸在她的后背,疼得她微微蹙起眉。
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砸在她的头,她只知道那东西十分坚硬,后来她便不省人事。
等她从黄沙里抬起头的时候,模模糊糊看见了一个人,一个穿着黑色锦衣,头发高高竖起的少年。
下一瞬间,李今彻底失去意识,软倒在一片黄沙里。
晕过去之前,她好似听见有人说了一句——咦,这儿有个丑八怪。
等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嗓子里像是塞了一把黄沙,黄沙顺着喉咙落入肺腑,干得她直咳嗽。
“李椿生,丑八怪醒了。”
李今睁开眼,看见了月色之下,坐在残垣断壁里下棋的少年。
他转头看向她,抬手扔给她一个水袋。
李今看了一眼水袋,又抬眼看向他,只见他已经收回了视线,安静地看着棋盘。
她捡起沙地里的水袋,猛地灌了一口,一口水下去,李今呛得直咳嗽。
“不仅长得丑,还挺蠢。”
李今顺着声音看去,看见了土墙上站着的一只大公鸡。
她的视线缓缓挪到李椿生身上,这是他养的鸡?
李今费力地站起身,背后的伤口生疼,胳膊也疼得抬不起,兴许是在她昏迷的时候,尘暴里有什么东西砸到了她身上。
“你要去哪儿?”
坐在不远处的李椿生抬起眼皮看向她。
李今沉默了一瞬,随后道:
“地蓝城。”
她的嗓音因为干涸,嘶哑地难听。
“那不是咱也要去的地方吗?”
那只大公鸡突然变小了飞到他肩膀上,“你要带这丑八怪一起吗?”
李椿生没有说话,他只是看着李今。
明明白日里还是黄沙漫天,狂风嘶吼,晚上的时候却月朗星稀,整个沙漠都亮如白夜,李今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的眼睛。
李今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入手处一片粗糙干涸,她放下手,看见了掌心的血块。
难怪额角处扯着疼,原来是已经流过血了。
难怪那大公鸡叫她丑八怪,她现在蓬头垢面又满脸是血的样子,都看不出一点人样。
“你去地蓝城做什么?”
李今问他。
其实即便他不说,她也知道他去地蓝城做什么。
地蓝之主是他的父母。
“探亲。”
他淡淡道。
“我是当朝郡主,你送我去地蓝,我皇叔必有重谢。”
李今看着他,先是单膝跪下,后又双膝跪地,对着他低头弯腰道:
“我知道你是捉妖师,佛法无边。与我同行的侍女官员一共一百三十四人,在尘暴之中,我与他们失散,求你救救他们。”
她抬起头,看向李椿生。
“我不确定他们是否还活着,也不知道他们身在何处,只求你能救一人便是一人。”
站在李椿生肩头的金凤凰在他耳边嘀咕道:
“郡主是什么?很有钱吗?”
李椿生冷眼斜睨:“再吵一句,除夕之后你就不用跟着我去溪亭府了。”
他看着李今跪在沙地里的膝盖,“皇族的郡主就这般没有骨气?”
“为救子民,尊严何其轻微。”
李今低着头哑声道。
她头发上的珠钗步摇早已经不见了,头发凌乱地散在额前,深红色的血块黏在脸上,看起来好不落魄。
尤其是她的衣服,在尘暴里被尖锐之物划破了口子,东一道西一道的裸露着皮肤。
“我无意救人,也不喜欢麻烦,这儿的事我会传信给地蓝城,不过一刻钟,地蓝城便会派人前来。”
他站起身,“我要前往两峡谷,不去地蓝城,这儿离地蓝城不远,西行二十里,便能看见城门。”
李今抬眼看着他,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多谢仙师赠水之恩。”
玄衣少年看着她,在旁边的残垣断壁上放下了一个瓷瓶。
“这药能保你不死在去地蓝城的路上。”
李椿生走后,李今缓缓扶着旁边快要被黄沙掩埋的土墙站起身。
她拿起水袋,又走到李椿生放下的瓷瓶之前,她拿起瓷瓶,玉石做的瓷瓶入手一片凉润。
有点像他。
淡漠得不近人情。
李今拿着瓷瓶,朝着西边走去。
平整却又连绵起伏的大漠里,踉跄的她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
凤凰立在他肩头,挥了挥自己的翅膀。
“用传送阵送她过去不过眨眼的功夫,可惜她遇见的是一个吝啬的小气鬼,连传送阵都不愿意为她用。”
少年的眼神淡漠,“我与她非亲非故,为何要为她耗费灵力?”
他转身,朝着两峡谷的方向走去。
“非亲非故的,你为啥要给她水和丹药?补元丹也很贵的,平时你那些师兄找你要你都不给,为何要给她?”
“师兄们都是元婴期以上的捉妖师,早就辟谷,加上元阳之身,气本就足,根本用不上补元丹,他们来找我拿补元丹大多都是为了拿出去和其他宗门的弟子交换东西。”
如果是大头师兄,拿出去卖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那些师兄,要是去星师兄在寺的时候还能安分一些,若是去星师兄有事出门,那法雨寺真的要吵翻了天。
两峡谷。
一身破布烂衫的溪亭安手里拿着酒壶,头上带着竹编的斗笠,嘴里叼着已经干枯的野草,斜躺在两峡谷的山顶上。
黑衣少年落到地面的时候,他稍微坐直身子,伸了伸懒腰。
“这和我们约好的时辰晚了两个时辰,你干嘛去了?”
他站起身,随意扯了扯皱巴巴的衣服,一只手搭在李椿生的肩膀上。
“莫不是今年我没去法雨寺接你,你生气故意让我等?”
李椿生看着他没个正形的样子。
“没有,路上随手救了一个人。”
“你还有救人的时候呢,佛门终于把你感化了?”
金宝揽着他的肩膀,朝着地蓝城的方向走去。
“你说,我要不要换一身衣服去见阿爹阿娘,这身衣服怪埋汰的。”
“随你。”
“那你借我一身衣服。”
椿生停下,抬眼看向他。
“你在外面混得这般落魄?连一身衣服都买不起?”
“我的银子都给济善院了,法衣也卖了,反正那些法衣我也不爱穿。”
椿生闻言,“就你这般好心。”
溪亭安从小就是一个烂好人。
*
他俩到地蓝城的时候,天已经快要亮了。
穿着白衣服的男人用一根玉簪半挽着头发,坐在书案前,眼皮都不抬一下道:
“回来了。”
“爹,多少有点敷衍了,你好歹抬头看我一眼呢。”
金宝凑到他面前,拿过一旁的糕点咬了一口。
“娘呢?”
“人族皇室来使,路上偶遇尘暴,一行人不知所踪,她去救人了。”
溪亭陟抬头看向坐在椅子里喝茶的李椿生,“你既然知道那些人需要救,为何不去救他们?”
李椿生淡淡道,“那些人和我非亲非故,我为何要救?”
“那姑娘也和你非亲非故。”
书案后的溪亭陟道,“曲牧在城外偶遇她,已经将她带进城了。那姑娘托曲牧与你说一声谢谢。”
坐在椅子里的黑衣少年一顿,缓缓抬起眼皮看向溪亭陟。
她认出他了?
还查过他的身世。
驿站内,李今脱下衣服,露出光裸的后背,光洁皙白的后背处已经一片血肉模糊。
她咬着白帕,身后的侍女小心翼翼给她上着药。
“若非随行的医修和丹药都不知所踪,郡主也不必受这份苦了。”
这些年,捉妖师之间的丹药也会流通到皇室,有些名贵的丹药,只要吃一颗,就就算再重的伤也会恢复如初。
“郡主,咱们是来与地蓝城主商议大事的,何不去找城主要一瓶丹药。人人都说地蓝城主是世间唯一的化神期捉妖师,想来不会吝啬一瓶丹药。”
擦完药后,李今拿下嘴里的帕子,一旁的侍女赶紧上前给她擦着薄汗。
她脸色苍白,嘴唇却已经死死咬过而泛着殷红。
“既为商议公事,又何须为了私事行乞讨之事。”
李杳坐在屋顶上,晃了晃手里的酒壶。
六年不见,这姑娘倒是和以前一样有骨气。
但除了一身傲骨,也没别的东西了。
她站起身,在驿站周围布下了一个结界之后才离开。
刚回到城主府,便看见了双手放在脑后,一副悠闲模样走路的金宝。
他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衣服,李杳一眼就认出,那是银宝的衣服,虽然没有穿过几次,但那袖子绣着银竹,不是金宝常用的纹路。
金宝看见她,顿时凑上来。
“阿娘,你去人族驿站了?”
李杳“嗯”了一声,金宝道:“那姑娘是何模样?又是何种性子?”
“哪个姑娘?”
“就他救下的那姑娘,我都听阿爹说了,来使一百多人,他只救了那个姑娘。”
金宝道,“我刚刚问过他,十句话问不出一个字,阿娘,你说,为啥要救那姑娘?那姑娘有钱?”
李杳看了他一眼,随手折了院子里的一朵花插在他耳边。
“我觉得他喜欢人家。”
不顾金宝诧异的神情和瞪圆的眼睛,李杳转身朝着房间走去,她还得去跟溪亭陟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