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带我穿万界 七零:路人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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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跑啊,阁韦会的来抓人了!”
“快跑。”
“别推我啊!”
“四散跑!别往一处挤!”
“站住!再跑打断你的腿!”
“阁韦会的抓人,你还敢跑?打死你们这些投机倒把的!”
“啊啊啊——别打!别打!我就是来买东西的,还没买呢!”
“骗鬼呢!你怀里那东西当我没看见?扔旁边院子里了!”
“别抢我的东西,别抢,这是我好不容易买到的!”
赢楹在一阵刺耳的吵嚷声中猛地睁开了眼。
寒风裹着尘土往脸上扑,耳边全是杂乱的脚步声、叫骂声和哭喊声。
她脑子一沉,还没完全理清状况,身体已经先一步做出反应——不好,被人围了。
她迅速从地上爬起来,借着混乱没人注意,左手悄悄从空间里摸出一杯空间水,仰头一口灌了下去。
温润的水滑过喉咙,原本酸软发沉的四肢瞬间有了力气。
她顺手拎起原主背篓往背上一甩,趁着人群四散奔逃,撒腿就跑。
身后有人举着木棍追,袖章在昏黄的路灯下一闪一闪。
几个戴红袖章的男人堵在巷口,见人就拦,见跑就打。
有人被拽住衣领,按在地上,背篓里的鸡蛋碎了一地,黄澄澄的蛋液混着泥土,看得人心惊。
原主是个知青,今晚必须赶回知青点。不然明天一早她在回去就说不清了。
跑出两条街,确认身后没人追来,附近也没人,赢楹从空间里取出一辆猛蹬125,跨上去一脚油门踩到底。
摩托车在夜色里划出一道低低的轰鸣,不到十分钟就到了知青点附近。
她把车收回空间,脚步匆匆往知青点走。
这个知青点是专门给知青盖的,条件比一般社员家好一些。
大部分人住大通铺,挤挤挨挨十几个人一间,冬天冷、夏天闷,连个放私人物品的地方都没有。
炕上铺着草席,被褥叠得乱七八糟,墙角堆着脸盆和暖水瓶,空气里常年飘着一股汗味、煤烟味和腌菜味混在一起的味道。
但也有少数人住在旁边的小单间里,每间也就十几平米,能上锁,能藏东西,还能睡个安稳觉。
原主秦湘盈不属于“条件好”的那类,因为她胆大,敢干。
她下乡后不久发现了黑市,白天抽空去黑市倒买倒卖,一年时间倒腾了几十块钱。
花了二十几块钱在知青点旁边盖了这间小房。
后来她一个人住,胆子更大了,专门挑晚上去黑市,赚得也比白天多。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原主今天会死,就是因为被人盯上了。
逃跑时,有人从背后狠狠推了她一把。她头撞在墙上,当场就没了气。
推她的人是黑市里总能看见她赚钱的人,那人不是想抢她钱也不是想要她命。
纯粹是嫉妒原主赚钱比他多。
推一下解解气,要是原主摔倒被阁韦会抓到,那他就少一个竞争对手。
只是没想到原主直接被撞死了。
赢楹穿过来的时候,现场乱成一团,她只能先跑。
要是被阁韦会的人抓住,身上背着黑市交易的东西,谁也说不清。
她走到小房门前,轻轻推开,进去后从里面反锁。
屋里很小,砖砌的小炕,和一张床大小差不多,反正一个人睡挺宽敞。
地上还有一张掉漆的方桌,一把椅子,墙角立着一个旧木柜。
这些是原主从 废旧物资回收站淘来的。
窗台上摆着个搪瓷缸子,缸沿磕掉了一块瓷,露出里面黑黑的铁胎。
炕席底下压着个布包,里面藏着原主攒的票证和零钱。
门后挂着件旧棉袄,袖口磨得发亮。
精神力探测一下,知青点的人都睡着了以后,才闪身进了空间。
空间里暖烘烘的,溯光和小喜早就等在那儿了。
“主人,我们来到七零年啦!”溯光飘在半空,兴奋得直转圈,“等恢复高考之后,你要考大学吗?”
赢楹坐在桌边吃饭,头也没抬:“不一定,看情况吧。七七年才恢复高考,到时候我都二十七了,还不如继续做买卖。”
小喜趴在桌角,纸做的小身子一鼓一鼓,发出“唔唔”的声音,像是在附和。
“那这几年要注意什么呀?”溯光凑过来问。
赢楹夹了口菜,慢慢说道:“别太冒头,别囤太多显眼东西,票证藏好,别让人知道你有钱。七七年还早,再熬几年再说。”
吃完饭,赢楹洗了个热水澡,换上自己的睡衣,躺在那张铺着软褥的黄金大床上,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
这一接收,她才彻底弄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地方。
这里不是平行世界,也不是现实世界,而是一本年代文里的书中世界。
原主秦湘盈,是书里一个连名字都没被记住的路人甲。
按照原书设定,她今晚死在黑市附近,背篓里的钱和东西会被男女主捡走。
那五百多块钱,成了男女主的第一桶金。
他们靠着这笔钱,很快在黑市里站稳脚跟,后来返城、做生意、发家致富,一路顺风顺水。
而原主的尸体没人管,最后被草草扔到了乱葬岗。
整本书都在写男女主如何逆袭翻身,和原主没有半点关系。
原主下乡的地方,是林宁省春滨市南河县胜利大队。
地理位置大概相当于现实里靠近东北的地方,但没那么冷。现在刚入冬,地里没活,社员们主要上山捡柴火,知青们也跟着进入“猫冬”阶段,日子慢得像冻住的河。
秦湘盈今年二十岁,家在栖霞省蔚市,下乡已经三年。
和别人被迫下乡不同,她是自愿来的。
也不是什么响应号召的知识青年,因为她连小学都没毕业。
她家里情况有点特殊。
她爹秦志国原本有三个兄弟、两个姐姐,家里曾经也算人丁兴旺。
可灾荒年里,兄弟姐妹一个个饿死,最后只剩下秦志国一个。
秦家老两口把他当眼珠子护着,生怕他也养不活。
等秦志国成年,立刻张罗着给他娶媳妇,就怕秦家到他这儿断了根。
“快跑。”
“别推我啊!”
“四散跑!别往一处挤!”
“站住!再跑打断你的腿!”
“阁韦会的抓人,你还敢跑?打死你们这些投机倒把的!”
“啊啊啊——别打!别打!我就是来买东西的,还没买呢!”
“骗鬼呢!你怀里那东西当我没看见?扔旁边院子里了!”
“别抢我的东西,别抢,这是我好不容易买到的!”
赢楹在一阵刺耳的吵嚷声中猛地睁开了眼。
寒风裹着尘土往脸上扑,耳边全是杂乱的脚步声、叫骂声和哭喊声。
她脑子一沉,还没完全理清状况,身体已经先一步做出反应——不好,被人围了。
她迅速从地上爬起来,借着混乱没人注意,左手悄悄从空间里摸出一杯空间水,仰头一口灌了下去。
温润的水滑过喉咙,原本酸软发沉的四肢瞬间有了力气。
她顺手拎起原主背篓往背上一甩,趁着人群四散奔逃,撒腿就跑。
身后有人举着木棍追,袖章在昏黄的路灯下一闪一闪。
几个戴红袖章的男人堵在巷口,见人就拦,见跑就打。
有人被拽住衣领,按在地上,背篓里的鸡蛋碎了一地,黄澄澄的蛋液混着泥土,看得人心惊。
原主是个知青,今晚必须赶回知青点。不然明天一早她在回去就说不清了。
跑出两条街,确认身后没人追来,附近也没人,赢楹从空间里取出一辆猛蹬125,跨上去一脚油门踩到底。
摩托车在夜色里划出一道低低的轰鸣,不到十分钟就到了知青点附近。
她把车收回空间,脚步匆匆往知青点走。
这个知青点是专门给知青盖的,条件比一般社员家好一些。
大部分人住大通铺,挤挤挨挨十几个人一间,冬天冷、夏天闷,连个放私人物品的地方都没有。
炕上铺着草席,被褥叠得乱七八糟,墙角堆着脸盆和暖水瓶,空气里常年飘着一股汗味、煤烟味和腌菜味混在一起的味道。
但也有少数人住在旁边的小单间里,每间也就十几平米,能上锁,能藏东西,还能睡个安稳觉。
原主秦湘盈不属于“条件好”的那类,因为她胆大,敢干。
她下乡后不久发现了黑市,白天抽空去黑市倒买倒卖,一年时间倒腾了几十块钱。
花了二十几块钱在知青点旁边盖了这间小房。
后来她一个人住,胆子更大了,专门挑晚上去黑市,赚得也比白天多。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原主今天会死,就是因为被人盯上了。
逃跑时,有人从背后狠狠推了她一把。她头撞在墙上,当场就没了气。
推她的人是黑市里总能看见她赚钱的人,那人不是想抢她钱也不是想要她命。
纯粹是嫉妒原主赚钱比他多。
推一下解解气,要是原主摔倒被阁韦会抓到,那他就少一个竞争对手。
只是没想到原主直接被撞死了。
赢楹穿过来的时候,现场乱成一团,她只能先跑。
要是被阁韦会的人抓住,身上背着黑市交易的东西,谁也说不清。
她走到小房门前,轻轻推开,进去后从里面反锁。
屋里很小,砖砌的小炕,和一张床大小差不多,反正一个人睡挺宽敞。
地上还有一张掉漆的方桌,一把椅子,墙角立着一个旧木柜。
这些是原主从 废旧物资回收站淘来的。
窗台上摆着个搪瓷缸子,缸沿磕掉了一块瓷,露出里面黑黑的铁胎。
炕席底下压着个布包,里面藏着原主攒的票证和零钱。
门后挂着件旧棉袄,袖口磨得发亮。
精神力探测一下,知青点的人都睡着了以后,才闪身进了空间。
空间里暖烘烘的,溯光和小喜早就等在那儿了。
“主人,我们来到七零年啦!”溯光飘在半空,兴奋得直转圈,“等恢复高考之后,你要考大学吗?”
赢楹坐在桌边吃饭,头也没抬:“不一定,看情况吧。七七年才恢复高考,到时候我都二十七了,还不如继续做买卖。”
小喜趴在桌角,纸做的小身子一鼓一鼓,发出“唔唔”的声音,像是在附和。
“那这几年要注意什么呀?”溯光凑过来问。
赢楹夹了口菜,慢慢说道:“别太冒头,别囤太多显眼东西,票证藏好,别让人知道你有钱。七七年还早,再熬几年再说。”
吃完饭,赢楹洗了个热水澡,换上自己的睡衣,躺在那张铺着软褥的黄金大床上,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
这一接收,她才彻底弄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地方。
这里不是平行世界,也不是现实世界,而是一本年代文里的书中世界。
原主秦湘盈,是书里一个连名字都没被记住的路人甲。
按照原书设定,她今晚死在黑市附近,背篓里的钱和东西会被男女主捡走。
那五百多块钱,成了男女主的第一桶金。
他们靠着这笔钱,很快在黑市里站稳脚跟,后来返城、做生意、发家致富,一路顺风顺水。
而原主的尸体没人管,最后被草草扔到了乱葬岗。
整本书都在写男女主如何逆袭翻身,和原主没有半点关系。
原主下乡的地方,是林宁省春滨市南河县胜利大队。
地理位置大概相当于现实里靠近东北的地方,但没那么冷。现在刚入冬,地里没活,社员们主要上山捡柴火,知青们也跟着进入“猫冬”阶段,日子慢得像冻住的河。
秦湘盈今年二十岁,家在栖霞省蔚市,下乡已经三年。
和别人被迫下乡不同,她是自愿来的。
也不是什么响应号召的知识青年,因为她连小学都没毕业。
她家里情况有点特殊。
她爹秦志国原本有三个兄弟、两个姐姐,家里曾经也算人丁兴旺。
可灾荒年里,兄弟姐妹一个个饿死,最后只剩下秦志国一个。
秦家老两口把他当眼珠子护着,生怕他也养不活。
等秦志国成年,立刻张罗着给他娶媳妇,就怕秦家到他这儿断了根。